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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步子适应幼小的步子。关于这一点,可能有一些例外,我们可以举尼加拉瓜地方的一种动物作例子来说明。
这种动物类似狐狸,它的足象人的手,根据柯勒阿的记载,它们肚下有一个肉袋,当母亲需要逃跑的时候,可以把小兽装在里面。毫无疑问,在墨西哥,人们称之为特拉瓜钦的也就。。。。
是这种动物。据拉爱特说,这种动物的母兽肚下也有一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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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相同的类似的肉袋①。
总之,除非遇有我在下面所要谈到的那些情况②(这些情况很可能永不发生)
稀有的、偶然的会合,无论如何我们也不难明了:第一个为自己制作衣服或建筑住处的人,实际上不过是给自己创造了一些很不必要的东西。
因为在此以前没有这些东西,他也照样生活,而且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在长大以后反而不能忍受他自幼就能忍受的那种生活。
孤独的、清闲的、并且时常会遭到危险的野蛮人,必定喜欢睡眠,并容易惊醒,如同其他不大用思想的动物一样,可以说,在不思想的时候,总在睡眠。自我保存,几乎是他唯一关怀的事情,他所最熟练的能力必然是为了制服他的俘获物或者为了不作其他野兽的俘获物,而以攻击和防御为主要目的的一些能力。相反地,只因逸乐和肉欲才能趋于完善的器官,在他身上必然停留在粗鄙状态,因为这种状态是与一切文雅相排斥的。因此,在这方面他的各种感官就分化为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况:触觉和味觉极端迟钝,视觉听觉和嗅觉则最锐敏不过。
这是动物的一般状态,据旅行家们的记载,这
①从“关于这一点,可能有一些例外”起,至此为止,整个这一段,在本书1782年版里才第一次出现。
让。德。拉爱特(1593—1649年)
,荷兰地理学家、博物学家和语言学家,曾编纂“新世界”又名“西印度群岛纪事”一书(1625年)。
1640年译成法文。
这里所说的动物,无疑就是袋鼠之一种,是生产在美洲的一种哺乳类中有袋类动物。
②参看本书第109—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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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大部分野蛮人的状态。所以我们丝毫不必惊讶:为什么好望角的霍屯督人能用肉眼发现海上的船只和荷兰人用望远镜看得一般远;为什么美洲的野蛮人象最好的猎狗一样,能够由足迹嗅得出西班牙人的行径;为什么所有这些野蛮人,不因裸体而感到痛苦,用辣椒来刺激他们的味觉,并且饮欧洲人的烈酒象喝水一样。
直到这里为止,我只从生理方面对人进行了研究,现在让我从形而上学和精神方面来对人加以观察。
在我看来,任何一个动物无非是一部精巧的机器①,自然给这部机器一些感官,使它自己活动起来,并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切企图毁灭它或干扰它的东西实行自卫。在人体这部机器上,我恰恰看到同样的东西,但有这样一个差别:在禽兽的动作中,自然支配一切,而人则以自由主动者的资格参与其本身的动作。禽兽根据本能决定取舍,而人则通过自由行为决定取舍。因此,禽兽虽在对它有利的时候,也不会违背自然给它规定的规则,而人则往往虽对自己有害也会违背这种规则。正因为这样,一只鸽子会饿死在满盛美味的肉食的大盆旁边;一只猫会饿死在水果或谷物堆上,其实这两种动物,如果想到去尝试一下,并不是不能以它们所不喜欢的食物为生的。正因为这样,一些生活放荡的人,才会耽溺于招致疾病或死亡的种种淫乐,因为精神能使感官遭受败坏,当自然的需要已经得到满足的时候,意志却还提出要求。
一切动物,既然都有感官,所以也都有观念,甚至还会
①这是十八世纪流行的思想,导源于笛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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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些观念在某种程度上联结起来。在这一点上,人与禽兽不过是程度之差①。
某些哲学家甚至进一步主张,这一个人和那一个人之间的差别,比这一个人和那一个禽兽之间的差别还要大。因此,在一切动物之中,区别人的主要特点的,与其说是人的悟性,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服从或反抗的自由。而人特别是因为他能意识到这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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