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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核准受理,现在正式开庭。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诉状。”
原告方律师起立,在宣读中说道;“……,我方委托被告方代购乳胶手套等业务,于一九八八年三月六日,将一百六十万元汇入被告方账户,至今三月有余,被告方未能发出一双手套,既然被告方不能供货,理应将一百六十万货款全部还回,遗憾的是,被告方只返还六十八万元。尚欠九十二万元至今未还。为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恳请法院裁决,责成被告方立即返还。……”
原告方律师陈述完毕后,将汇入的160万元汇款凭证和收到的68万元的收款凭证交与法庭。
审判长接到原告方证据后问被告方代理人萧支平道;“你们对这两张银行汇款凭证有何异议?”
萧支平说;“对银行凭证无任何异议,但是,对原告方无理状告我方欠款有异议。其一,正如原告方所说,我方属于原告方委托代理的购货方,也就是说,我方是代理原告方在省城购买货物的一方,因此,原告方和我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也就不存三月有余没能发货之说。其二,根据原告方与我双方的协议,明文指出,我经营部为原告方的业务代办处,所谓代办处,应该理解为;代理办事处,我方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帮助原告方的购货工作,原告方理应支付我方的代办费才对。其三,原告方已经派驻了贵方全权代表老韩在办事处工作。这充分说明,就本次购买乳胶手套业务而言,我本是一家,不存在甲乙双方的买卖关系,既然不是买卖关系,原告方所打入的160万款项,就不能认定为,是向我方购买货货物的款项。所以,欠款一项也不能成立。至于,资金通过经营部流失的责任问题,可根据谁是谁非加以澄清,但以本案无关。恳请法院责令原告撤诉,并承担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萧支平的一番陈词,让原告方律师目瞪口呆。萧支平陈述完毕,审判长接着话说;“现在进行第二项,法庭辩论。先由原告代理人陈述。”
原告律师说;“被告方的代理人是在强词夺理,这明摆着,我们打进160万,打回68万,这92万的空缺,理应有被告方负责偿还。”
萧支平应答说;“从数学概念,这一加一减的算数,就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都能算出来。但我们毕竟不是在做数学题,这空缺92万是有原因的。”
原告律师说;“无论何种原因,我方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不对,所有资金的流失,责任全在贵方,因为,所有款项的出账,贵方代表老韩,全部填写了请款单,而且,请款报告全部盖有贵公司的公章。是你们自己将款打进打出的。至于打到哪里?都是你们自己的权利。”萧支平说完,将盖有公章的请款报告原件,交与审判长。
原告律师说;“老韩不过是公司的普通员工,他没有企业法人的委托书是无权动用公款的。你们在没有见到法人委托书情况下,让老韩打出款项,这责任应该由你们来负。”
萧支平说;“呵呵,我想先问你个问题?”
原告律师说;“请说!”
“老韩请款报告所用的便签和公章是不是贵公司的?”萧支平说完,将一张便签递过去。
原告律师接过看了看又递给刘总,刘总看了看,详装糊涂的说;“不能确定。”
萧支平说;“好,那我问你,我们之间所签的合作协议上的公章,是不是你们公司的呢?”
刘总说;“那是的!”
萧支平说;“还有个问题,那160万是不是老韩叫你们打到我经营部的。”
刘总说;“是的。怎么了?”
审判长见一问一答,微微的点点头露出了一丝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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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石砸脚
实际上,对方已经上了萧支平的圈套,萧支平是挖好了一个坑,让他自己往坑里跳,可他们还没醒过来。
萧支平说;“尊敬的审判长,原告方已认可了老韩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认可了公章是他们公司的,不是老韩伪造的,承认了160万是老韩带过来的,这老韩明摆着有权代表对方公司全权处理业务,在法律上称之为‘表见代理’,还需要其他什么书面委托授权书么?这一切,充分说明了原告法人,在行为上已经授权老韩全权了。
原告方律师说;“我们并没有认可老韩请款报告单上的公章真伪呀?转出的款项,应该属他个人行为。”
萧支平说;“是不是个人行为,拿协议上的公章和请款报告上的公章进行比对,不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