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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得到传主及其家属的大力支持,包括已过世的袁家骝先生。台湾传记文学社刘绍唐、王爱生伉俪,邱庆麟先生;成功大学唐亦男教授,以及“中研院”的戴连璋先生都为我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广西师大出版社曹凌志,以及冯克力先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此一并鸣谢。
2007年1月1日于南京成贤街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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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辜鸿铭
辜鸿铭,尊者称其为“怪杰”,鄙者谓之曰“怪物”;且看他周遭的名士们对他的印象。
“北大顶古怪的人物,恐怕众口一词的要推辜鸿铭了吧。”(周作人《北大感旧录》)
“在清末民初一位以外国文字名满海内外,而又以怪诞见称的,那便是辜鸿铭先生了。”(罗家伦《回忆辜鸿铭先生》)
“鸿铭亦可谓出类拔萃,人中铮铮之怪杰。”(林语堂《辜鸿铭集译〈论语译英文〉》)
“以茶壶譬丈夫,以茶杯譬妻子,故赞成多妻制,诚怪论也。”(梁实秋《辜鸿铭先生轶事》)
“这个怪人,谁能跟他比呢!”(凌叔华转述洋名人的话《我所知道的槟城》)
“怪物”之谓,是1911年10月25日辜鸿铭致《字林西报》的保皇信发表后,中文报纸译载时,在标题中赠予的嘉名。
在西方人眼里,辜鸿铭与印度的泰戈尔不分仲伯,被视为东方的代言人、圣哲,更有甚者说“到中国可以不看紫禁城,不可以不看辜鸿铭”。而在国人的眼中,历史留给他的境遇是何等尴尬。他那根辫子是“顽固”、“保守”和“怪诞”的象征,本人亦成为任人讥嘲的小丑。他自诩“是老大中华的末了一个代表”。他曾幽默地对凌叔华说他是“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今有好事者,说他“教在北大,扬我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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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南洋 学在西洋(1)
辜鸿铭(1856—1928),名汤生(Tomson),又名立诚,自称慵人,别署汉滨读易者、冬烘先生。福建同安人。生于南洋马来半岛的槟榔屿。曾祖辜礼欢是富甲一方的种植家,于英人占领该岛时,以华人身份被委任为地方政府首脑。祖父辜龙池供职于本岛英政府机关。父亲辜紫云不喜从政,在英国人布朗的橡胶园担任总管;母亲是葡萄牙人。其父辜紫云中国传统文化意识极强,家里常年供奉祖宗牌位,逢年节必定祭祀,给儿子起名字也是按族谱排序。辜鸿铭后来说:“我之姓‘辜’,考其姓氏由来,祖先最早必定是些罪犯(‘辜’,在汉语里有‘罪’的意思)。但这并不足引以为羞,如果你数典忘祖,那才真正可耻!”
父亲辜紫云为人精明能干,善于管理,又特别忠于主人,深得布朗夫妇赏识。恰布朗夫妇膝下无子,便将辜紫云的次子辜鸿铭收为义子。辜鸿铭混血儿的特征明显:黑眼睛泛蓝光,黑头发微发黄,白皮肤高鼻梁。天赋异禀,聪明过人,自幼受东西文化的熏陶和影响。辜鸿铭挟天时地利人和祥风,如虎添翼,终成大器。
岁月如流。义父布朗年事已高,因思乡心切,决定带辜鸿铭回苏格兰去。
临行前,父亲辜紫云在祖宗的牌位前摆上供品,令辜鸿铭焚香跪拜,并语重心长地告诫他:“不论你走到哪里,不论你身边是英国人、德国人,还是法国人,都不要忘记,你是中国人!”还摸着他脑后的小辫子说:“第一不可信耶稣教,第二不可剪辫子。”父亲的话,让中国根深深地植入辜鸿铭的心中。
1867年,十一岁的辜鸿铭随布朗回国,他们的老家在苏格兰的故都爱丁堡。
爱丁堡,人称是“欧洲最美的城市”、“北方的雅典”。她的美除自然风光外,更因她是座文化底蕴深厚、名人辈出的城市。
英伦岁月,少年辜鸿铭头上拖着小辫子,一次他上男厕所,硬是被管理员拽出,塞进女厕。这倒也罢,令他更不能容忍的是被洋人嘲弄。街上的孩子总是冲着他喊:“看哪,###人的猪尾巴!”因有父训在先,他不得不忍受屈辱。这压抑、愤懑,无形地埋植了他对西方人的尖刻心理和对中华帝国崇拜的种子。
有趣的是,一次他偶尔结识了一位英国姑娘。那姑娘可爱、淘气,竟玩赏他的小辫子,并说希望他送给她。辜鸿铭好胜,一时兴起,把父训丢在脑后,操起剪刀,喀嚓剪下,真的送给了那位姑娘。
布朗对辜鸿铭寄予厚望,精心地为他设计人生蓝图。为了让辜鸿铭学好语言,他认为最好的捷径是背诵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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