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恶人法则王亿 > 第52部分

第52部分(第2/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一天不打仗朕就浑身难受NBA:穿越神医变教练带飞姚明斗罗:日月雨浩,不做唐三女婿不靠谱剑仙学生议事录让你当王者陪玩,竟把校花泡了?都重生了,还让我从头开始纵横率土从获得神豪系统开始网游之剑界木叶:来自宇智波的灵魂之王斗罗之霍雨浩知道了剧情丹道仙族鬼灭:开局抽到了流刃若火东京:开局捡到隔壁大姐姐LOL:万倍削弱,白银申请出战我唐僧:开局进入惊悚游戏我只是个NPC啊!圣斗士:这个双子座有点儿坑升级,升级,还是升级!神话!我,冥王哈迪斯!

定质阶段要将这把武器定质在中阶极品武器。”

连旭闻言两眼一瞪,急忙说道:“曾大哥,有没有搞错?我中阶武器都还没炼造过,你让我炼造中阶极品武器?”

曾鑫笑着说道:“小子,你拥有寒冰之体,怎么还这么没信心?我不要求你炼造出最高标准的中阶极品武器,只需要最低标准的中阶极品武器就行了。一切量力而行,这也只是我的猜想而已,不要遭到能量的反噬就行了。”

连旭闻言郑重的点了点头,而后手持锻造锤敲了下去。一声清脆的响声响起,这是炼造中阶武器进入初始阶段的信号。连旭敲打的第一下不敢使用太大的力量,毕竟是第一次炼造中阶武器,还不熟悉炼造中阶武器初始阶段能量的反弹,并且曾鑫也让自己量力而行,万一第一次敲打发力过猛遭到能量的反噬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连旭在敲打完第一下之后发现反弹回来的能量几乎没有,明显这是寒气将反弹回来膨胀的能量抵挡住了。由于拥有寒冰之体,所以连旭感受不到自己释放出来的寒气。感受到寒冰之体炼器的神奇之后连旭大胆了起来,第二下加大的力量比第一下强上数倍!

铿!一声清脆的响声回荡在树林中,曾鑫看着眼前的一幕笑着点了点头,很是开心,更多的羡慕。连旭第二下敲打下去之后反弹回来的能量完全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并且不会有任何难受。

树林中不断回荡着敲打声,声音一次比一次响,在一刻钟之后响声不再变化。连旭对身体的承受在一刻钟之后定好了敲打的力量,这种力量让连旭充满信心炼造出一把中阶极品武器,并且不仅仅是最低标准的中级极品武器!

一刻钟过后,连旭双眼散发出无所畏惧的神色,全身散发出万夫不当之勇,坚定的说道:“我的目标是炼造出一把最高标准的中阶极品武器!”

第九十一章 中阶极品武器

连旭在进入炼器的定质阶段的时候就会立即触动万夫莫敌,这是连旭在面对炼造觉得有挑战的武器之时的习惯。感受到寒冰之体炼器的神奇之后连旭对炼造中阶极品武器已是信心满满,然而想要炼造中阶最高标准的极品武器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轻松,所以在触动万夫莫敌之后全神贯注的看着炼造台上的橙铁,手持锻造锤一把狠狠地敲了下去!

曾鑫看着连旭已然触动万夫莫敌,感受着寒气不断冲击着膨胀的能量,使得膨胀的能量在强大的冲击下快速的压缩着。眼前的一幕让曾鑫激动不已,双眼散发出更多的是羡慕。曾鑫摸了摸蓬乱的头发,激动的自言自语道:“这世上所有人都以体能炼器,我猜想的以冰能炼器效果果然神奇!”

曾鑫激动过后有点沮丧,坐在地上拿起树枝继续画着圈圈,嘀咕道:“也不知道这个臭小子身上有什么秘密,居然成功的塑造了寒冰之体。如果我也能成功的塑造寒冰之体该多好,我就可以炼造我梦寐以求的武器了。”

猛烈的撞击声对于曾鑫而言完全不存在,一个人坐在地上低着头拿着树枝画着圈圈,心里想的全是如何让连旭一直陪自己玩下去,希望连旭可以完成自己完成不了的梦。曾鑫一把拿着树枝画着圈圈,嘴里一边嘀咕道:“如果连旭能够帮我完成我的梦的话,我就不会有什么遗憾了。只是卢晨那个家伙说连旭有些麻烦,我要想个办法让连旭有求于我,如果连旭受了我的恩惠,往后就不会怕没人陪我玩了。”

曾鑫努力思考着卢晨说的话,紧闭着双眼,脑海中全是如何让连旭有求于自己。突然睁开大眼,嘀咕道:“对了!小雨那个丫头是连旭的软肋,要不然连旭这个臭小子也不会来清风镇。得罪了罗家还敢来清风镇,说明小雨那个丫头在连旭心中的地位不是一般的重要。”

曾鑫抬起头看着连旭一脸的坚定,同时神情凝重。曾鑫摸了摸蓬乱的头发,笑着自言自语道:“臭小子,你既然这么喜欢炼器,我就让你沉醉其中。我明天就找小雨那个丫头了解情况,找到你更多的软肋,让你这辈子都离不开我!”

全神贯注的连旭完全听不到曾鑫的话,更不会去理会曾鑫。连旭第一次使用冰能炼器还在不停的摸索,同时炼造最高标准的中阶极品武器也让连旭感觉很吃力。连旭有一颗不服输的心,最高标准的中阶极品武器越难炼造就越想炼造出来。

自从突破到中阶之后连旭还未淬炼身体,所以在炼器的时候引动的能量也不强,中阶破空的威力也不强。然而有寒冰之体释放寒气却让连旭有信心挑战最高标准的中阶极品武器,连旭心里感慨道:“寒冰之体果然神奇,如果我每天打曾大哥一拳让自己受伤,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目录
甜心限售已绝版华山论剑之模拟门派[娱乐圈]繁华落幕九零后基因砖家我的老妈是土豪十宗罪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