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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店。有一天,在这里居住的老爷爷突发性脑溢血休克了,他的老伴儿吓得六神无主。余笙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又简单地给老爷爷做了检查,了解他的病情,询问了他老伴相关的情况。在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将这些事情阐述清楚,方便医生对症施救。
围观的群众把这段佳话利用网络传了出去,一瞬间馒头的店里爆满,大家都是慕名而来看美女医师的。馒头也打了电话回来调侃她:“我才走了几天,你就把店里弄得红红火火,我回来以后聘你做店掌柜可好。”余笙不理她的打趣,反将她一军:“你和你的林医师相处得怎么样了?他……那方面好不好啊?”馒头在电话那头大叫,流氓。然后挂断了电话。余笙轻笑。
阿笙不会想到自己的出名会把陈瑾南引来,当她出游回来看见坐在客栈厅里喝茶的陈瑾南时,第一反应是转身就走。
“阿笙。”陈瑾南叫住她。
他的话像有魔力一样,余笙觉得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抬不动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陈瑾南慢慢走到她的面前,用大提琴一般低沉轻柔的嗓音说:“你为什么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他轻轻拥住余笙,像拥抱着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样。
余笙闭了闭眼睛,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说:“放开。”
语气里的冷漠和疏离像一把剑一样刺得陈瑾南的心生疼。他放开她,对上她的视线。曾经充满灵气的黑眸里如今一点光彩都没有,那样冷漠地看着他。他伸手挡住余笙的眼睛,说:“阿笙,不要这样看着我。”
那日听沈宁说余笙回到医院了。但却没找见她的人影,后来她递了辞呈,拉走了自己的行李,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陈瑾南知道她必定看到厅到些什么。他懊悔的不得了,本来打算自己处理这些事情再跟余笙坦白的,他从没想过要瞒着她,却还是落得这样的下场。
“阿笙,那些事情,我本想晚一点再告诉你的。”他柔声说道。,生怕声音大了就会吓走她。
“那是你的事情,不必和我说。”
他松开捂住她眼睛的手,仔细地看着她,希望在她生冷的面容里找到一丝柔和。最终还是失望了。
“阿笙,原谅我好吗?”
“我原谅你。”这句话让陈瑾南面露惊喜。但下一刻,他就仿佛被打入地狱。
“因为我们没关系。”她怎么能说出这样绝情的话,就因为他有事瞒着她,没有告诉她吗?他是害怕她受伤啊。
在女人的世界里,她们想跟自己最亲密的人分担一切,不管是快乐还是忧愁,不管是自己能不能承受或者解决的事情,她们都想知道。因为那样,她才觉得自己在你身边是有意义的。但是男人总想着自己解决所有的事情,他们会像鼹鼠一样躲进自己的洞里,等自己想开了,想明白了再出来。而这个过程中,女人往往会被伤害,然后伤心地离开。这就是男女的区别吧,在意的事情永远不是同一件。
“桑榆是我的未婚妻,这是小时候爸妈与世家的叔叔定下的婚事,我并没有承认。她身子弱,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上个月她刚回国,自己开车的出去的时候出了车祸,撞断了腿。她父母都在国外,以我们两家那样的关系,我理应去照顾她的。阿笙,桑榆喜欢我很多年,我都知道,但是我无法拒绝她,我害怕那样会刺激她。我曾想,或许我以后会爱上她,跟她结婚,生一个孩子,就这样过完我的一生。可是阿笙,上天安排我遇见你。我知道我再也无法生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我曾想慢慢跟桑榆说我们的故事,她那么善良,一定会懂的。阿笙,我真的……”
“好了,别再说了。是我的错,在对你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接受了你。现在,我们分手吧。”
余笙甩开陈瑾南的手,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当初意气风发的他竟像一瞬间被掏空了一样,整个人颓废地坐在地上。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让人心疼。他在客栈驻守了三天,余笙就三天没回来。他知道只要他一直在这里,余笙就不会回来。第四天的清晨,他离开了。给余笙留下一封短信。
——阿笙,我从未想过我们会是这样的结局。无论多久,我等你。
余笙将这封信压在行李箱的最底层。她申请了德国医学院的课程,三个月的准备时间拿到了那间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和全额奖学金。
馒头从林清那里回来,整个人长胖了一圈,脸上都是肉。余笙笑她,林清是把她当成猪在养了。
馒头知道余笙的决定,什么都没多说。她在机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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