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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放弃。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秋狄沉着脸,就算死了,也要把尸体找出来,好好安葬,魂归天国。
一行人用了七天时间穿越了整个草原,到达北方的伊坎诺德沙漠。
伊坎诺德,在驽族的语言中是“死亡”的意思,这是片死亡之地,一般人根本不敢轻易踏足。
秋狄用他的弯刀在地上画着简易地图:“这一条是商人的驼队经常走的道路,准备好充足的食物和水,顺利的话三天我们就能出沙漠。”
一行人全都换上了事前准备的“超级防沙装”,窄袖窄腿,外边套一个像被单子似的长袍子,头上用纱巾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不管男女都一个样式。
最好笑的就是唐小梅,她的肚子已经七个多月了,大的像个球一样,把那长袍子往身上一套,中间直接突出一块。
这一路上也苦了她一个孕妇了,幸好她肚子里的孩子皮实,一路奔波也没出什么问题,不过,最近伸胳膊蹬腿的次数倒是曾多不少。
景玄现在就跟个瘾君子似的,隔不了多长时间就得趴唐小梅肚子上待一阵,跟他儿子交流父子感情,对着别人肚子叽叽咕咕自言自语,那样子别提多傻缺了。
秋狄说:“之前联系过一个要北上的驼队,估计明天就能能到了,我们跟着他们一起走,人多要安全一些。”
驼队的领头人莫格是个五十多岁的漠北人,长得五大三粗,和秋狄算是熟人,一听秋狄要跟他们的队一起走,乐得跟什么似的。
秋狄也不仅是会打打杀杀的武夫,人家也是个生意人,飞鹰堡在漠北那是实打实的第一势力,所以,以莫格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能搭上飞鹰堡堡主的关系,以后也算是有了靠山,不管做什么,看在秋狄的面上也没人会公然找他的麻烦。
与莫格会合后,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出发了。
莫格的商队一共三十多人,二十匹骆驼拉着十辆货物。
因为考虑到穿越沙漠的时间不算长,所以,景玄的马车连带着拉车的马明没有被放弃,只是马车车轮之前特意加宽,使得能在沙漠中走的顺利一些。
沙漠之舟的个头很大,看起来很笨重,但是在沙漠中的优势却比马匹要好很多,日行千里的宝马在沙漠中也得歇菜。
黎焕第一次见识沙漠,无边无际的黄沙,应着初生的太阳,金黄金黄的,瑰丽无比,一下子就把没什么见识的傻小子震住了。
黎焕刚开始兴奋得不行,看着骆驼也好奇,跟着莫格软磨硬泡的非要骑上试试,莫格看在秋狄的面子上不好驳了他的面子,特意让一个伙计让出一匹。
黎焕按照伙计的知道,在骆驼双峰之间坐稳了,随着骆驼跨步的节奏一晃一晃,整个人兴奋地不行。
临近中午,他的劲头就没有那么足了,太阳像个火炉一样挂在天边,将地表晒得滚烫滚烫的,整个人就像置身在一个大火炉中,失水很严重,更要命的是,自从进了沙漠风就没停过,吹得人浑身都是沙子。
黎焕像颗晒蔫儿了的小白菜似的爬回马车,接过重音递过来的水袋,咕咚咕咚惯了好几口还是觉得口干舌燥的。
唐小梅嚷嚷道:“让你再出去折腾,渴死你丫的,看你浪费多少水啊,在沙漠里,这水就真真成了生命之源,你看别人都小口小口的喝,你喝的倒是豪放。”
黎焕没力气和她逗嘴,靠着重音犯懒,眼皮子直接耷拉下来了,他也不是没数的人,秋狄说了,从这条路穿过沙漠至多需要三天,他们带的水绝对够了,要不然知暖怎么会得瑟的在马车里煮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在沙漠中行走十分艰难,进入沙漠的第二天,众人已经十分疲惫,没有心思相互调侃打闹,不止身体上的疲倦,放眼望去,一望无边的黄沙,那种心理上的负面暗示才是最痛苦的。
黎焕和重音白天和两个女人多在马车里,到了晚上必须和其他人一样宿在外面,毕竟,大晚上的,男女共处一室实在不好。
秋末冬初,沙漠里的温差很大,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冻的恨不得回到白天。
黎焕和重音也算是有良心,第二天的时候自觉地出来骑马,把马车让给景玄和玉书休息,这两人也不是矫情的人,有的享受自然不会往外推。
秋狄等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气候,倒是影响不大。
黎焕这次骑马倒是很顺利,马儿在沙漠里脾气也被磨得差不多了,没有精力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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