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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年(1914年),德与英、法在欧洲交火,中国宣布中立。日本人正想在中国攫取更大的利益,便瞄上了德人在远东的租借地青岛,与英国人连手出兵山东,向青岛的德军宣战。德国无暇东顾,日本如愿战胜。但日本人却在我的家乡青岛及胶济铁路沿线赖着不走。袁命人与日本人交涉从山东退兵事,日本人反向袁出示了一个极不平等的《觉书》(外交文件),有五号(项)共二十一条款,故时称“二十一条”。无耻的日本人瞅准了时机:英、法、德、意、奥、比和美国这些有实力的世界强国正忙于在遥远的欧洲大战,一时谁也顾不上东方,而虚弱的中国自身又定然打不过日本,所以,他们乘虚而入。
曹汝霖时任中国政府外交部次长(副部长),因参加此项条约的谈判而一生都被“亲日派”和“卖国贼”的恶谥死死压着,“五四”那天怒不可遏的学生们火烧赵家楼,烧的就是他的家。该“贼”居然一直活到了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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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洹犹觉浅(15)
他生前在美国发表的《我与廿一条》是这样记述的:(1915年春)日置公使(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回到北京,即请见总统。总统以为回任之仪式访问,令我同见。岂知日使寒暄后,即说:“本国政府为谋两国永久亲善和平起见,拟有《觉书》一通,希望总统重视两国关系之切,速令裁决施行。”
本应向外交部递交的文书,却要当面交给驻在国总统,且敢令其“速令裁决施行”,可见日本人对我国之蔑视。对这等如此无礼之倭国使节,袁世凯早就在朝鲜见过,所以,他以国家元首之尊,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总统答言:“中日两国亲善,为我之夙望,但关于交涉事宜,应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当交曹次长带回外部,由外交总长与贵公使交涉。”言已即将日使觉书向桌上一搁,并未展阅。……
翌晨,总统即召集外长孙宝琦、秘书长梁士诒、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及余(曹自称)四人到府(总统府)。总统说:“日本这次提出的觉书,意义很深,他们趁欧战方酣,各国无暇东顾,见我国是已定,隐怀疑忌,故提此觉书,意在控制我国,不可轻视。至觉书第五项,竟以朝鲜视我国,万万不可商议。”日本人提出的“觉书”到底都有哪些条件呢?曹氏云:揣日本所提廿一条,包罗万象,集众大成,势力由东北、内蒙以至闽、浙,权利由建铁路、开矿产以至开商埠、内地杂居。甚至第五项要求政府机关设立日本顾问,两国用同一军械,警察由日本训练,小学用日本教师,日本僧人到内地传都。凡此苛刻条件,思以雷霆之压力,一鼓而使我屈服。若使遂其所欲,直可亡国。难怪袁世凯忿忿地在日本人留下的《觉书》上批注:荒唐荒唐!
实堪痛恨!遵照大总统的指示,外交部正、次部长与日本公使等举行谈判,从冬谈到春,前后三十多次会议,谈判殊为艰难。曹氏的回忆文章中屡屡出现这类记载:“彼此辩论很久,直至散会,没有解决”,“会议多次,各执一辞,终未获解决”,“争到舌敝唇焦”,“遂于不欢中散会”,等等。
然而,从来弱国无外交。至5月7日下午,日方突然向我政府提交了最后通牒,要中方必须于两日内接受除第五项条款之外的其余几条,“如到期不受到满足之答复,则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此前,日本已经在山东、奉天增兵,在渤海沿岸派军舰游弋,关东宣布戒严,日侨准备撤退,战争迫在眉睫!
高压之下,袁世凯召集副总统以下的政府要人开会。老袁问段祺瑞:“中日交战,有无把握?”性情刚烈的段将军,此番却只能实事求是地禀报:“三日即亡。”其余各位皆默不作声。外交总长陆徵祥迟到,因为英国公使朱尔典(JohnNewellJordan)方才找他,要他务必传话给袁大总统,以他在中国四十年、与袁三十年的交情,特来劝中国忍辱接受日本人的通牒。陆总长说,这位当年掩护过康有为成功逃离京城的英国老外交官甚至声泪俱下,要中国忍气吞声待十年后再与日本一较高下。
事已至此,袁世凯流泪了,他只能衔恨宣布:(日本人)现在即已撤回(第五项)。议决各条,虽有损利益,尚不是亡国条件。只望大家记住此次承认是屈于最后通牒,认为奇耻大辱,从此各尽各职,力图自强,此后或可有为,如朱使(朱尔典)所言。若事过辄忘,不事振作,朝鲜殷鉴不远。我固责无旁贷,诸君亦与有责也。这番痛切的表示,让我看到了一个比较更符合历史真实的袁世凯。
老袁能不大感耻辱?从青年时代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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