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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一座高耸的酒楼当街而立,金字招牌上写着三个大字。
这显然是一个经年老店,因为这家店的招牌都已经被烟熏成一团漆黑,不过三个金色大字却闪闪发光。
透过店铺,传来的是阵阵酒香肉气从,如同井喷一般,而酒楼之中厨子刀勺声和跑堂吆喝声响成一片。
“终于,到了!”,是此行的一个关键点!
从得到信息,在不久之后就要进行一次大活动。
而作为当事人,而且是“丐帮兼并计划”的主使人,自然是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慕容烟织没有让段凌失望,这消息,绝对是第一手!
有了,段凌终于不用再如同上次去一样的“守株待兔”,等候多时,白白浪费时间了。
沿着暗红色的木梯上楼,跑堂的伙计热情的过来招呼。
段凌没想到这里的人如此的热情,可能有句话说的好,人靠衣装,品牌都是广告打出来的。
段凌衣服甚是华美,倒是很像是出外游玩的大家族的弟子,虽然身边不见一个侍卫,但跑堂的伙计也不敢怠慢。
段凌要了一壶酒,叫跑堂配四色酒菜,倚着楼边栏杆自斟自饮,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自己竟然很和谐的融入到了社会当中。
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
算算时间,仅仅是几个月而已,能够快速融入到不属于自己的世界,真的是不可思议。
漠然,段凌有些想念远在之中的钟灵,还有在另一个世界的她们。
或许还有一个都快把自己忘掉的妹妹吧!
段凌感慨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一个无牵无挂的宅男也有了这么多的牵挂,这么多的牵肠挂肚。
若是你问段凌,是从前无牵无挂的生活怀恋,还是如今各种情思牵挂于一身的生活有趣,那么段凌一定会告诉你,是现在!
为什么是现在呢?
正是因为思念,正是因为牵挂,才让段凌知道了有一种东西叫“责任”。
她无色无臭,无形无状,但是,却是那么的动人心魄。
“噌!噌!噌!”
闷响声从楼下传了上来。
段凌猛然回首,只见从楼下上来一个高壮的大汉!
那大汉登上楼,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
这个人身材甚是魁伟,隔着一层梯子,就已经如同段凌一样高了,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段凌心底暗暗喝了声采:“不枉此行!!!”
若是在后世九年制义务教育,天朝作文之后总,这样的人定然会被写成燕赵北国的悲歌慷慨之士。
不论江南或是大理,都不会有这等人物!
这样的人物,或许只属于江湖,只属于大气的世界!
这个人,天生就是江湖的主角,天生就是义气的典范!
段凌眼睛一眯,向前走去!
感谢诸位巨巨的月票和礼物!对于一个小写手来说,确实感觉很多。
顿首,感谢。
第169章 咬
段凌暗道糟糕,竟然把心中想的给说出来了!
段凌认为自己是纯洁的,一直是纯洁的,在幼年时期,段凌就有一个说不上好还是坏的“毛病”——那就是经常把内心的话语说出来。
曾经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段凌第一次“发病”。
“段雪,你穿的粉色内内不如穿白色内内的时候好看。”
当然,结果很显然,他这个做哥哥的,尝试到了妹妹无敌粉拳的巨大威力。
本来以为那个“病症”已经随着记忆消失,但是没想到,今天竟然在两个丫头面前表现出来了。
“哈哈,那个,我没说什么,什么也没说,绝对没说什么!”段凌觉得自己这简直就是在掩耳盗铃。
阿朱已经掩口而笑了,而阿碧表情则有些忸怩。
显然,阿碧如同小家碧玉一般,有着天然的害羞感,倒是阿朱反而放的更开一些。
阿碧已经和段凌有过几次亲密的肌体接触,心神的动荡成都自然不是阿朱可以相比的。
而阿朱虽然聪明伶俐,但是神经比较大条,对于男女之事反而是比阿碧这个妹妹麻木一些。
在段凌的一番冷汗之流的辩解之下,两个女生才没有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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