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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车站上的龙旗和军乐,就职典礼时的仪节、以及外宾接见时的颂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不禁有些飘飘然。另方面,我已公开露了头,上了台,退路是绝对没有了。即使板垣今天对我说,你不干就请便吧,我也回不去了。既然如此,就只好“降心迁就”到底。再说,如果对日本人应付得好,或许会支持我恢复皇帝尊号的。我现在既然是一国的元首,今后有了资本,就更好同日本人商量了。由于我专往称心如意的方面想,所以不仅不再觉着当“执政”是受委屈的事,而且把“执政”的位置看成了通往“皇帝宝座”的阶梯。
在这样自我安慰和充满幻想的思想支配下,如何好好地利用这个“阶梯”,顺利地登上“宝座”,就成了我进一步思索的中心问题。我想了几天之后,有一天晚上,把我思索的结果告诉了陈曾寿和胡嗣瑗:
“我现在有三个誓愿,告诉你们:第一,我要改掉过去的一切毛病,陈宝琛十多年前就说过我懒惰轻佻,我发誓从今永不再犯;第二,我将忍耐一切困苦,兢兢业业,发誓恢复祖业,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甘休;第三,求上天降一皇子,以承继大清基业。此三愿实现,我死亦瞑目。”
典礼后一个月左右,“执政府”迁到新修缮的前吉黑榷运局的房子。为表示决心,我亲自为每所建筑命名。我把居住楼命名为“缉熙”,系取自《诗经:大雅·文王》“于缉熙敬止”句。我更根据祖训“敬天法祖、勤政爱民”,以“勤民”命名我的办公楼。我从此真的每天早早起来,进办公室“办公”,一直到天晚,才从“勤民楼”回到“缉熙楼”来。为了誓愿,为了复辟,我一面听从着关东军的指挥,以求凭借,一面“宵衣旰食”,想把“元首”的职权使用起来。
然而,我的“宵衣旰食”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首先是无公可办,接着我便发现,“执政”的职权只是写在纸上的,并不在我手里。
我的前半生……二 尊严与职权
二 尊严与职权
在《满洲国组织法》里,第一章“执政”共十三条,条条规定着我的权威。第一条是“执政统治满洲国”,第二至第四条规定由我“行使立法权”、“执行行政权”、“执行司法权”,以下各条规定由我“颁布与法律同一效力之紧急训令”,“制定官制、任命官吏”,“统帅陆海空军”,以及掌握“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等等。实际上,我连决定自己出门行走的权力都没有。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外面去逛逛,便带着婉容和两个妹妹来到以我的年号命名的“大同公园”。不料进了公园不久,日本宪兵队和“执政府警备处”的汽车便追来了,请我回去。原来他们发现了我不在执政府里,就告诉了日本宪兵司令部,宪兵司令部便出动了大批军警到处搜寻,弄得满城风雨。事后执政府顾问官上角利一向我说,为了我的安全和尊严,今后再不要私自外出。从那以后,除了关东军安排的以外,我再没出过一次大门。
我当时被劝驾回来,听日本人解释说,这都是为了我的安全和尊严,觉得很有道理。可是等我在勤民楼办了一些日子的“公事”之后,我便对自己的安全和尊严发生了怀疑。
我自从发过誓愿之后,每天早起,准时到勤民楼办公。从表面上看来,我是真够忙的,从早到晚,总有人要求谒见。谒见者之中,除少数前来请安的在野旧臣或宗室觉罗之外,多数是当朝的新贵,如各部总长、特任级的参议之流。这些人见了我,都表白了忠心,献纳了贡物,可就是不跟我谈公事。我每次问起“公事”时,他们不是回答“次长在办着了”,就是“这事还要问问次长”。次长就是日本人,他们是不找我的。
胡嗣瑗首先表示了气忿。他向郑孝胥提出,各部主权应在总长手里,重要公事还应由执政先做出决定,然后各部再办,不能次长说什么是什么。郑孝胥回答说:“我们实行的是责任内阁制,政务须由‘国务会议’决定。责任内阁对执政负责,每周由总理向执政报告一次会议通过的案件,请执政裁可。在日本就是如此。”至于总长应有主权问题,他也有同感。他说此事正准备向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提出,加以解决。原来他这个总理与国务院的总务厅长官之间,也存在着这个问题。
郑孝胥后来跟关东军怎么谈的,我不知道。但是胡嗣瑗后来对我说的一次国务会议的情形,使我明白了所谓“责任内阁制”是怎么一回事,总长与次长是什么关系。
那是一次讨论关于官吏俸金标准问题的国务会议。一如往昔,议案是总务厅事先准备好了,印发给各部总长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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