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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捧高品质的装备,擅长锻造装备的矮人就尤其受欢迎了,他们锻造的武器炙手可热。而矮人是侏儒的分支,他们锻造的技法就是从侏儒文明中流传下来的,虽然绝大部分秘籍都已经遗失了。矮人制造的优良装备已经可以引发一场腥风血雨,那倘若侏儒去制造……呵呵。
因此在小说中,主角只要没钱了,就会换侏儒形态做一些装备,然后把那些'重点线'用来练手的、随手做的'/重点线'残次品拿到拍卖会去卖,然后就引起了整个大陆的惊动。无数贵族和强者为那些残次品抢得头破血流,而主角挥挥手带走了所有钱。顺面说一句,主角的那些完成品全部被拿来将他的女人和部队武装到牙齿了。
多么有爱而逆天的金手指,但现在的情况是:金手指持有者重伤中;主角的侏儒形态觉醒了,但是完全没有材料和工具让他展示他的招财能力。
要食物要衣服还是要药水,这是一个选择。
杜泽不死心地在街上继续扫荡,他的社交障碍保证了他不会和对方砍价,并且在遍地都是魔的七十二主城,杜泽也怕自己说多了暴露他蠢萌的身份——特别是在这个哈尔帕斯城。
之前说过,大陆反面有七十二座城,每座城信仰一位魔神,而哈尔帕斯城信仰的魔神自然就是哈尔帕斯:在七十二魔神中排第三十八位的魔神,称号是“死和破灭的伯爵”,以眼睛像血一样红的黑色大鸠形象出现——这摆明了是作者懒得想设定想名字,从度娘上找到符合设定的“所罗门七十二魔神”后就直接套用了,多省心!
杜泽现在深刻理解了当初纵容一页知邱这种偷懒行为到底有多不要得了,所罗门七十二魔神中的哈尔帕斯具有这样一条属性:
他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于是《混血》的哈尔帕斯也“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了,而信仰哈尔帕斯的哈尔帕斯城主自然也“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了。
小生也想主食作者,对作者不怎么友好了。
前面的路上聚集起一群魔,他们围绕着一个告示板在交头接耳。杜泽迟疑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他不敢深入,只能在外围偷听一下情况。
“啧啧,城主大人这次可真下得了手笔。”
“1、2……5个零,十万金币!好多钱!”
“醒醒吧,那不是给你准备的,你能交出一把让城主满意的武器吗?”
……
杜泽震惊了,十万金币相当于地球上的1亿软妹币,哈尔帕斯的城主为了一把好武器简直是一掷千金,他太小看异世的人对装备的追求了。但是杜泽震惊后就疲软了,这么可口的一个支线剧情为什么要现在出现在他面前,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就像是一个辣妹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而他也有能力扑上去,但是此时辣妹却笑容满面地对他说:我来大姨妈了。
杜泽哭着跑开了。
避过人群,杜泽的视野突然变得开阔,却是他来到了哈尔帕斯城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个黑色大鸠雕像,代表着哈尔帕斯。杜泽愣住了,因为他在雕像的下方,看到了一个人。那是一个绿衣服的男人,右手拿着一本书,面前摆了一个摊子,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箱子和盒子。
——不会吧,这家伙怎么会在这里刷新?
杜泽会知道对面的人,因为那名绿衣服的男人是《混血》中比较出彩的一个配角:他是一个商人,来历很神秘,主角和他有过几次交易,双方都皆大欢喜。他好像叫……丹?
主角第一次遇见丹就是那经典的狗血桥段:在街上逛的主角总是会在一些小摊上看中一些不起眼的物体,事实证明那些不起眼的物体基本都是被淹没的神器,而丹的小摊上就有一个神器。杜泽的目光不自觉地瞥向摊子上的盒子和箱子,丹的摊上永远都是这些盒子和箱子,里面包含了什么东西没人知道,只有买了后才能打开,至于开出什么那就是完全看买家的人品了。主角的人品是逆天级别不解释,所以他开出了神器。
魔刀。焚欲。
关于这件神器,它的争议和之前的喵星人一样大。顾名思义,魔刀焚欲的攻击力虽然很逆天,但它同时会将使用者的欲望放大,最终导致使用者被魔刀控制变成嗜血的疯子。主角自然不会被区区的魔刀控制,但是他还是受了魔刀的影响变得越来残暴。当初一页知邱这样解释的时候,下面的读者一溜儿的“呵呵”,他们已经习惯到麻木了——在主角身边安放一个治愈系,作者你会shi吗会shi吗!?
不管当初读者是怎么喷作者,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