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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坐在开往家乡的火车上,望着窗外包了草绳准备过冬的一排排树木向后退去。那些树仿佛是例行公事一般秋天落叶春天发芽,沿途成百上千的树节奏竟然完全一致,似乎早已忘记了自我,忘记了还是一颗种子时做过的梦。我也是它们中的一员,浑浑噩噩地生活着,只要活下去,别无所求。
心中生出一丝悲凉。我想,在家乡的火车站,应该没有人会认识我,没有人会迎接我吧。
少年叛逆的时候,常常会跑到火车站来。有时候有一两个同学一起,更多的时候是孤独的。实际上,就算身边有人在,我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不是指身体旁边没有另一个身体存在,而是灵魂旁边没有另一个灵魂存在。这个火车站是我逃学后的避难所,是我偷鸡摸狗的场地,是我抒发少年寂寞的房屋。在这儿我认识了小卖部老板荣叔,扫地阿姨王老三婶,瞎了一只眼睛瘸腿吊胳膊的乞丐“鼻涕虫”,卖报纸的小男孩“骨头”。他们也并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荣叔卖假烟酒和过期食品,王老三婶随便跟哪一个旅客都能打一架,鼻涕虫的手脚其实都是健全的,那只眼睛也不全瞎只是中度近视,骨头偶尔也把干瘦的小手伸进旅客的皮包。他们的老底我都知道,我的老底他们也都知道。
下了车才发现,原来的火车站早就拆掉了,建了一个更大更好的。我那些发黄的砖墙,水磨石砖地和破旧岗亭的记忆哪里去了?现在是做梦吗,还是以前是做梦?
一个白发苍苍的、大腹便便的、令人作呕的老头搬着一箱矿泉水路过,我刚想叫一声“荣叔”,就听到身后有个很有磁性的很性感的男声:
“哥?”
我一回头,看到一个漂亮的青年,长的真是太英俊了,穿着动作也很绅士。我简直认不出来这是我那个二了吧唧的弟弟莫同。
他看到我还在发愣,笑着又说:“哥,这么几年变化好大,我都认不出你了。”
莫同印象中的我,一定是邋遢不堪,吊儿郎当的不良少年形象,而现在的我怎么说也是个白领了,虽然还是那么一副死脾气,外貌毕竟大不相同。我也假惺惺地笑:“是啊,你小子也变帅了不少。”
他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我看着他殷勤地帮我提行李的样子,心想我要是能上这个小子该多好。这个念头真丄他妈的混账,但是他确实很漂亮。
路上他一直兴高采烈地说个不停,问这问那。我嗯嗯啊啊地回答着,一句话最多不超过五个字。当他问什么时候能见见嫂子的时候,我半开玩笑地说你们希望我娶老婆,我偏要当个G。他哈哈笑着,出租车司机也嘎嘎笑。
到了家,看到了妈,我尽量做出热情的样子叫人,我妈高兴得老泪纵横,抱着我又哭又笑,好一会儿才松开。我爸出来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报纸假装看得很认真,其实是为了挡着脸。我妈说儿子回来了你也不欢迎一下,他似乎这时候才发现我的存在,爱答不理地“唔”了一声,我也懒洋洋地点点头。这在我和他之间算是很亲切的招呼了。
过年的那几天就忐忑不安地过了,我和我爸始终没什么对话,莫同和妈倒是说个不停。
我对这儿没有感情,真的没有。人们都说,在外面遇到风浪的时候才会想起家庭的温暖,才会觉得父母的唠叨有道理。我还没经过风浪,尚无从体会。我对父亲的恨意是淡了不少,几乎没有了。我跟他之间只剩下了尴尬和陌生。可是对于莫同,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恨,非常恨他,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
终于捱到了可以拍屁股走人的时候。我爸说出去溜达溜达,我妈说买些东西给我带着,我和莫同在家里收拾行李。
莫同说:“哥,你歇会儿,咱做兄弟的来给你收拾就好了。”
我嘴上说好啊谢谢,心里想谁把你当兄弟啊,小阮早就代替了你的位置。说来也奇怪,小阮和莫同绝对是同一类型的家伙,为什么我喜欢小阮讨厌莫同?可能是因为小阮需要我的保护,充分满足了我的自尊心,而莫同则一直无意中践踏着我的尊严吧。
他叠衣服的时候我一直盯着他,那时候是下午两点多,阳光非常强烈,我刚才嫌刺眼把窗帘拉上了,现在屈指可数的几丝光线刚好照在莫同头上。他的头发从小就发黄,此时闪出了一点金色。他眼窝比较深,眼睛很大,鼻梁直挺,上唇微微翘起一个很可爱的角度,看上去颇像是个欧美小伙。
他发现我在看他,有点不好意思:“我脸上有东西?”
“有啊,有非常漂亮的眼睛鼻子嘴。”
莫同又笑,他笑起来的样子非常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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