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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真走过那条粪便街,她还能干干净净走出来?
头皮一阵轻微的拉扯,惊诧地抬起头,易仲正帮她拨正垂到耳侧的玉冠,旁若无般,一缕一缕替她绾好凌乱的发丝,动作轻柔,神情认真,感觉她凝视自己,绕起指间的黑发,斜着黑如漆玉的眼眸看回去,同时嘴角轻勾,露出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
“云髻半偏示人前,花冠不整羞仲怜……”呢喃。
以前唐诗宋词有典故有解释阿离都听不懂,何况现在这个架空时代的诗词?阿离听得糊里糊涂,泛着水光的目光接触到他意有所指的挤眉弄眼,猜测准是在调戏自己,脸很应景很配合地噌一下烧着了火苗。
垂眸。
心跳极快。
要命!米主勾引人的能力果真不是盖的,竟然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遇强越强。连阿离这个站在镜子前练习许久自问是个中能手的高手对上了也只有自弗不如甘拜下风的份。
拿什么整死你,我的爱人(11)
然而,米主养成计划的革命尚未成功!阿离同志仍需努力。
在两人以短袖之嫌的亲昵与暧昧姿态将整条菜市的人给活生生雷焦之后,阿离心满意足地领着易仲前进。
雄赳赳地,九曲十三弯。
到了!
咦?
同样的菜市,同样的面孔。
甚至连那个跟她有仇的卖冰糖葫芦的老伯正在肮脏的巷子对面透过密密麻麻的头盯着自己呢!
巨大的木棒上插着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前辈子用过好视力的阿离数了下,嗯,看来她的诅咒应验了,老伯一支冰糖葫芦都没卖出去。
两道视线。
四道视线。
……
……
十道视线。
……
……
视线呈倍数递增。很快地,全部人都注意到他俩了,本来逐渐恢复生机的菜市因为两人的到来顿时变得静寂。
一阵冷风吹过,个个脸皮一扯,露出怒其不争的脸孔。
——敢情真当他俩断背山了?
阿离眼角抽搐。
瞄了眼米主,他似乎也觉察到了,却不以为然,思忖片刻,有些不确定地俯首,睇着她询问,“阿离你确定依旧想逛这里?”
先前还以为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想要去逛的,雄赳赳地带着他在巷子前后左右找啊找,谁知道绕了一大圈之后,两人不过是从原先菜市的巷头绕到了巷尾。
她什么时候对菜市培养出兴趣的?好奇。
“……好像是。”她能说不是吗?
说不是,岂不是要打击了自己多年引以为傲的方向感?
以前明明很能认路的,为什么穿到古代就完全变了样,难道样子变了的确会影响到内在?啊啊啊,上帝啊,别的地方你不公正公平些,倒是在损她耍她的细节上,目光如炬,仁慈地赐给她一付好肉身,不忘同时残酷无比地没收她美好的内在,她的脑子,代表着智力的脑子。
拿什么整死你,我的爱人(12)
而且还要挑在今时今日才让她发现自己这个缺陷!(其实是你自己向来没脑子,怎能怪上帝呢?)
菜市百姓的目光太过“热情”,阿离再三纠结,明智地决定先“回避”。
于是,米主的衣袖被拉两下。
俯首。
某人可怜兮兮的脸孔映入眼帘,“你带路吧,咱们换个别的地方。要求没有,人多就行。”
人多的地方,才好继续她的米主养成计划啊。阿离是这样认为的。
这个好办。
易仲很快将人带去自己相熟的酒楼。这个地方最合适,人多,却不复杂,设有独立包厢,每个包厢都有间隔隔开,周全地保护到顾客的私隐,而且,离儿走了这么长的路,双脚累了,应该找个地方歇歇。
站在装修华而不俗的酒楼与热情洋溢出来迎接贵客的老板面前,阿离不肯进去了,她想起另一个地方。
眼珠儿一转,易仲就明白过来,一句“退下”就遣走了酒楼老板。
“离儿有想去的地方?”
阿离点头,四个字吐字清晰,“云翔酒家!”顿下,欲盖弥彰地补充句,“那里的水晶凤爪子很好吃,远近驰名。”
还有老板娘!听说那个老板娘长得万里挑一!脾性更是爽朗得无可挑剔,阿离上次去的时候,心思不在那,也没机会见着老板娘,事后想想挺可惜的,想起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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