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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一小张印刷的字条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起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若有人……”
“行了,〃福尔摩斯说,“至于那些信件,〃他看了一眼,继续说:“很一般。除了一次引用过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中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字的。请看信末打得工工整整的这几个小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他,这是十分含糊的。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的重要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毁约行为提出起诉时借以否认是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所在。不过,我要写两封信,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跟我们在此见面。我们不妨跟男亲属打打交道。好吧,医生,在未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可以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
我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朋友在行动中是推理细致、精力过人的,所以他对于人家请他侦察这个破特的疑案的那种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想必定是很有根据的。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照片案;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那种怪事以及与'血字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觉得如果连他都解决不了的话,那真是十分奥秘的疑案了。
我离开他时,他还仍然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我相信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新郎到底是何许人的所有线索。
当时,我正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得到空暇,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驶贝克街,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了结这桩破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令人望而生畏的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整天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喂,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谜啊!〃我叫道。
“呵,那个!我想到的是我一直在做试验的这种盐。虽然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毫无任何神秘之处,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饶有趣味的。唯一的缺憾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他是谁呢?他抛弃萨瑟兰小姐的目的何在?”
问题刚从我口中说出,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嗒嗒嗒有人敲门。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他给我写信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进门的男人身体结实,中等身材,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肤色淡黄,一副殷勤的、曲意奉承的样子,一双锐利逼人的灰色眼睛。他询问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搁在边架上,微微鞠了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打字的信是出自你手的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怕是稍微来迟了,不过我身不由己啊。我很抱歉萨瑟兰小姐拿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来麻烦你,我觉得还是不要家丑外扬的好。她来找你们,这是违背了我的意愿的。你们也已看到了,她是个好发脾气、容易冲动的姑娘,她一旦决定干什么就难以自制。当然我对你们倒是不太介意,因为你们与官厅警察没有联系;不过让这种家庭的不幸张扬到社会上去却也不是令人高兴的事。而且,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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