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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生端异说。恐口无凭,立此过继帖一纸为据。
这种卖身契只有卖主写给买主,买主不写文件给卖主。所谓媒人即是中人,多的有四五个,都要“水扣钱”,抽卖价的百分之五。房族戚友临场有多到十几个的,都要“画押钱”,归买主出。亲房及强梁的(多半是绅士)画押钱要多,有十多元到二十元的,普通房族戚友画押钱每人一元以内。**的年龄有三四岁的,有七八岁的,有十三四岁的。
买卖**,由媒人背了送到买主家。这时候**的父母总是痛哭流泪,甚至两夫妻打起架来,妻骂夫没有用,寻不到饭吃要卖**,旁人也多有替他们流泪的。刘昌育卖**,他的侄儿刘亮凡就是一个看不过意流了泪的。现在讲到调查会的第二个农友李大顺,看他供给的材料又是怎样?他是双桥区的黄沙村人,他那个村是个有人家四百户左右的大村,内中卖**而被他亲眼看见的有五家,每家卖出一个**。有一家是卖往广东平远县的八尺地方,李大顺在路上撞到这个背着小**的父亲往平远方向一路哭了去,这人撞到熟人脸上不好意思到十分。他为什么要把**卖往广东八尺呢?因为卖的价钱更高,一个**卖得二百多到三百元。不论卖到什么地方,四五岁的幼年**卖的价钱更高,因为容易“养得疼”(带得亲)。年龄大了,像**岁的、十多岁的,反倒卖不起价钱,因为不容易带得亲,并且容易跑掉。至于到调查会的第三个农友梅治平,他是双桥区蓝田村的农民,他村里也有卖**的事。他的叔父梅宏波穷得不得了,三个**一个过番(往南洋)去了,一个在家,一个卖往平远。附近暗径村,贫农梅传华七个**,卖出五个。那天调查会到的就是刘、李、梅三位,他们自己村子里出卖儿子的事,就有上述那么多起。三人中一个是北半县人(刘),两个是南半县人,那末全县的情形也不难推知了。据他们说,在他们所知道的地方,每百家人家有十家是卖过儿子的。刘亮凡说,他曾见过和听过卖儿子的事,在他家乡的附近共有上百的数目。
普通总是卖儿子,卖妻卖女的不经见。
听见人家卖了儿子了,债主就急急地到他家里去讨账。“卖了**还不还埃(我)吗!”债主很恶声地叫着。他为什么要这样子呢?因为这时候是他这笔债的生死关头,卖了**犹不还他,钱一用掉,永久没有还债的机会了,所以他就顾不得一切了。
旧的社会关系,就是吃人关系!
5。打会
打会的目的是互相扶助,不是剥削。如为了娶媳妇,做生意,死了人要埋葬,还账等等,就邀集亲戚朋友打个会。但月子会、隔年会、四季会,因为标利很重,结果变成剥削农民。
打会的人(会头)不是全无资产的人,多半是中农阶级及小商人中间打会的多。富农不消打会,极贫的贫农想邀个会也邀不到,只有半自耕农,佃农中之有牛力、农具者,自耕农,市镇上较活动没有破产危险的小商人,他们邀会才有人来。
会有长年会、半年会、月子会、四季会、隔年会五种。
长年会是六个人,六年完满。除头会外,每人出洋十元,共五十元,交与头会。头会“没本盖利”,三年加三(每年盖利十五元,共四十五元),两年加二半(每年盖利十二元五毛,共二十五元),一年加二(十元),共计六年头会要盖利八十元,本则“没收”去了。二会以后没本盖利制度与头会同,惟利息逐年减轻。如二会是二年加三(每年十五元,共三十元),二年加二半(每年十二元五毛,共二十五元),一年加二(十元),共盖利息六十五元。三会以后盖利更少。“头会卖脸皮,二会捡便宜”,说的是头会虽得经济利益,但须低头求人才打成会,二会既不求人又得利益。
半年会采取标息制度,每半年标一次,人数八个起码,九个、十个、十一个以至二十多个都有。半年会不是没本盖利,而是每半年一了。(月子会、四季会、隔年会缺。)。。。
民国农民钱粮负担-摘录《寻乌调查报告》
本部分为民国时期,一般老百姓应该负担的粮税。
另外,我要告诉大家,本文是摘自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
C。税捐剥削
1。钱粮(1)地丁全县一千四百二十四两,每两还正税大洋三元,附税二角四分。它原本不是钱而是米,每石谷田完地丁米八勺(每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每升地丁米折成忙银六分四厘二,再照每两忙银折成大洋三元二角四分,约计每石谷田完大洋二分。相传从前安远典史杨霄远跑到北京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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