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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一'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恣,恣则怨,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二'是谓秉威。
注'一'章,明也。
注'二'国语齐桓公问管仲曰:“国安可乎?”管仲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修之,小国设备,可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注云:“*(正)**'政'*,国政也。言修国政而寄军令,邻国不知。”
赏罚,政之柄也。'一'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注'一'韩子曰:“二柄者,刑、德也。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四患既蠲,五政又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交之。'一'不肃而成,不严而化,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是谓为政之方。
注'一'老子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故德交归”也。
又言:
尚主之制非古。厘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乙之训。王姬归齐,宗周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陵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又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一'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二'宜于今者备置史官,掌其典文,纪其行事。每于岁尽,举之尚书。以助赏罚,以弘法教。
注'一'礼记曰“天子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也。
注'二'淫,过也。左氏传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书齐豹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也。
帝览而善之。
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序之曰:“昔在上圣,惟建皇极,经纬天地,观象立法,乃作书契,以通宇宙,扬于王庭,厥用大焉。先王光演大业,肆于时夏。'一'亦惟厥后,永世作典。夫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着功勋,五曰表贤能。于是天人之际,事物之宜,粲然显著,罔不备矣。世济其轨,不陨其业。'二'损益盈虚,与时消息。臧否不同,其揆一也。汉四百有六载,拨乱反正,统武兴文,永惟祖宗之洪业,思光启乎万嗣。
圣上穆然,惟文之恤,瞻前顾后,是绍是继,阐崇大猷,命立国典。于是缀□旧书,以述汉纪。中兴以前,明主贤臣得失之轨,亦足以观矣。”
注'一'诗周颂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郑玄注曰:“懿,美也。肆,陈也。
我,武王也。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陈于是夏而歌之也。”
注'二'济,成也。
又着崇德、正论及诸论数十篇。年六十二,建安十四年卒。
韩韶字仲黄,颍川舞阳人也。少仕郡,辟司徒府。时太山贼公孙举伪号历年,守令不能破散,多为坐法。尚书选三府掾能理剧者,乃以韶为赢长。'一'贼闻其贤,相戒不入赢境。余县多被寇盗,废耕桑,其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甚觽。
韶愍其饥困,乃开仓赈之,所禀赡万余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无所坐。以病卒官。同郡李膺、陈寔、杜密、荀淑等为立碑颂焉。
注'一'赢,县,故城在今兖州博城县东北。
子融,字符长。少能辩理而不为章句学。声名甚盛,五府并辟。献帝初,至太仆。年七十卒。
钟皓字季明,颍川长社人也。为郡着姓,世善刑律。皓少以笃行称,公府连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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