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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四页七行投畀*(有)**'豺'*虎刊误谓“有”当作“豺”,注无它说,知与诗同。今据改。
一七七五页一0行左传曰晋寺人披言也“言”原斗“吉”,径改正。按:“曰”字疑衍。
一七七五页一五行赐字伯献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太尉杨公碑及文烈杨公碑皆云字伯猷,袁宏纪字子猷。又引沉钦韩说,谓谢承书作“伯钦”。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袁纪作“字子献”,又东观记作“字伯献”,与此同。
一七七七页六行布恩施惠按:“惠”原斗“志”,径改正。
一七七七页一四行景公时按:陈景云谓“景公”上脱“宋”字。
一七七八页一行周文日□不暇汲本、殿本“□”作“昃”。按:昃本作□,□为□之或字。
一七七八页一一行文王自朝至于日中仄汲本、殿本“仄”作“昃”。按:仄昃通。
一七七九页五行长壮大节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列女传“壮”作“指”。今按:初学记引作“壮”。
一七七九页六行折□出匈汲本、殿本“出”作“凸”。按:列女传作“出”,初学记引同。
一七七九页六行年四十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四十”新序及初学记并作“三十”。
一七七九页六行行嫁不售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列女传“行”作“衒”。
一七八一页四行禹数视其少子按:“少”原斗“小”,径改正。
一七八一页九行梼杌次于*(平)**'丕'*山据殿本改。
一七八一页一二行蝀音董按:汲本“董”作“东”。
一七八三页四行齐宣五里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王懋云世说举乐松之语,云齐五十里,乃知非五里也,当时史文于“五”字下脱一“十”字。盖七十里近于百里,四十里近于五十里。乐松举其大要耳。
一七八五页二行张*(辅)**'酺'*曾孙据校补引柳从辰说改。按:张济为张酺曾孙,已见酺传。
一七八六页三行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功曹皆带□车道按:刊误谓案后汉志文,此不合有“三百石长”四字。又云“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三车导”,此文少“督盗贼”三字,又少一“三”字,又误“导”字也。盖门下五吏,贼曹一,督盗贼一,功曹一,主簿一,主记一,凡五车也。
一七八六页一三行光武宫洛阳于今亦十世矣按:沈家本谓魏志董卓传注“十世”作“十一世”,是也。此夺“一”也。
一七八六页一五行*'昔'*关中遭王莽变乱据汲本、殿本补。
一七八七页一二行及车驾还洛阳按:“还”原斗“迁”,径改正。
一七八八页一三行*'融见'*操*'曰'*据刊误补。按:此注原在“劾以大逆”下,据刊误说移此。 后一页
后汉书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传 第四十五
孝章皇帝八子:宋贵人生清河孝王庆,梁贵人生和帝,申贵人生济北惠王寿,河闲孝王开,四王不载母氏。
千乘贞王伉,建初四年封。和帝即位,以伉长兄,甚见尊礼。立十五年薨。
子宠嗣,一名伏胡。永元七年,改国名乐安。立二十八年薨,是为夷王。父子薨于京师,皆葬洛阳。
子鸿嗣。安帝崩,始就国。鸿生质帝,质帝立,梁太后下诏,以乐安国土卑湿,租委鲜薄,改'封'鸿*(封)*勃海王。'一'立二十六年薨,是为孝王。
注'一'委谓委输也。
无子,太后立桓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奉鸿*(嗣)**'祀'*。'一'延熹八年,悝谋为不道,有司请废之。帝不忍,乃贬为廮陶王,食一县。
注'一'悝,蠡吾侯翼子,河闲王开孙也。
悝后因中常侍王甫求复国,许谢钱五千万。帝临崩,遗诏复为勃海王。悝知非甫功,不肯还谢钱。甫怒,阴求其过。初,迎立灵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钞征书。而中常侍郑飒、'一'中黄门董腾并任侠通剽轻,数与悝交通。'二'
王甫司察,以为有奸,密告司隶校尉段颎。熹平元年,遂收飒送北寺狱。'三'
使尚书令廉忠诬奏飒等谋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诏冀州刺史收悝考实,又遣大鸿胪持节与宗正、廷尉之勃海,迫责悝。悝自杀。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狱中。傅、相以下,以辅导王不忠,悉伏诛。悝立二十五年国除。觽庶莫不怜之。
注'一'音立。
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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