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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六页一二行比干生寿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汉书百官表及何武传,寿是卢江人,与比干居郡绝远,东观记乃以为比干生寿,恐非也。
一四八六页一二行寿生显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前书何武传,寿子不见名字,名显者乃武弟,非寿子也。
一四八七页一0行三迁五官中郎将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张酺传作“左中郎将”。
一四八七页一四行故能挟幼主*'之'*断据刊误补。
一四八八页一一行敝冒死切谏按:陈景云谓“永言”二句乃直指恢﹑敞言之,非独谓敞也,注“敞”上脱“恢”字。 后一页
后汉书卷四十四 邓张徐张胡列传 第三十四
邓彪字智伯,南阳新野人,'一'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兴初以功封鄳侯,'二'
仕至勃海太守。彪少励志,修孝行。父卒,让国于异母弟荆凤,'三'显宗高其节,下诏许焉。
注'一'续汉书曰:“其先楚人,邓况始居新野,子孙以农桑为业。”
注'二'鄳音莫庚反。
注'三'本或无“荆”。
后仕州郡,辟公府,'一'五迁桂阳太守。永平十七年,征入为太仆。数年,丧后母,辞疾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车都尉,迁大司农。数月,代鲍昱为太尉。彪在位清白,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又诏太常四时致宗庙之胙,'二'
河南尹遣丞存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三'
注'一'东观记曰:“彪与同郡宗武伯、翟敬伯、陈绥伯、张弟伯同志好,齐名,南阳号曰‘五伯’。”
注'二'胙,祭庙肉也。礼,凡预祭,异姓则归之胙,同姓则留之宴。彪不预祭而赐胙,重之。
注'三'东观记曰“赐羊一头,酒二石”也。
和帝即位,以彪为太傅,录尚书事,赐爵关*(中)**'内'*侯。永元初,窦氏专权骄纵,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尝奏免御史中丞周纡,纡前失窦氏旨,故颇以此致讥,然当时宗其礼让。及窦氏诛,以老病上还枢机职,诏赐养牛酒而许焉。五年春,薨于位,天子亲临吊临。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
祖父况族姊为皇祖考夫人,'一'数往来南顿,见光武。光武为大司马,过邯郸,况为郡吏,谒见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与俱北,到高邑,以为元氏令。迁涿郡太守。后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战殁。'二'父歆,初以报仇逃亡,'三'后仕为淮阳相,终于汲令。'四'
注'一'皇祖考,钜鹿都尉回。
注'二'关,县,属常山郡,今定州行唐县西北有故关邑城。东观记曰:“况迁涿郡太守,时年八十,不任兵马,上疏乞身,诏许之。后诏问起居何如,子歆对曰‘如故’。诏曰:‘家人居不足赡,且以一县自养。’复以况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出战死。上甚哀之。”
注'三'东观记曰:“歆守嚱长,有报父仇贼自出,歆召囚诣合,曰:‘欲自受其辞。’既入,解械饮食,便发遣,遂弃官亡命,逢赦出,由是乡里服其高义。”
与此不同。
注'四'东观记曰:“歆为相时,王新归国,宾客放纵,干乱法禁,歆将令尉入宫搜捕,王*(自)**'白'*上,歆坐左迁为汲令,卒官。”
禹性笃厚节俭。'一'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后数百万,悉无所受。又以田宅推与伯父,身自寄止。
注'一'东观记曰:“禹好学,习欧阳尚书,事太常桓荣,恶衣食。”
永平八年,举孝廉,稍迁;建初中,拜杨州刺史。当过江行部,中土*(民)**'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难于济涉。'一'禹将度,吏固请不听。禹厉言曰:“子胥如有灵,知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遂鼓楫而过。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民)**'人'*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
注'一'郦元水经注曰,吴王赐子胥死,浮尸于江。夫差悔,与髃臣临江设祭,修塘道及坛,吴人因为立庙而祭焉。
元和二年,转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称。三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一'
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数百顷。劝率吏民,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