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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阳平,县,属东郡,故城今魏州莘县也。
注'二'缉鸟羽以为衣也。前书栾大为五利将军,服羽衣也。
迁千乘太守,坐诛斩盗贼过滥,征下狱免。岁中拜侍御史,出为琅邪太守。时北海安丘大姓夏长思等反,遂囚太守处兴,'一'而据营陵城。'二'章闻,即发兵千人,驰往击之。掾*(吏)**'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发。”
'三'章按□怒曰:“逆虏无状,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讨贼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烧城门,与长思战,斩之,获三百余级,得牛马五百余头而还。兴归郡,以状上帝,悉以所得班劳吏士。后坐度人田不实征,以章有功,但司寇论。月余免刑归。复征,会病卒。
注'一'风俗通曰:“史记赵有辩士处子,故有处姓也。”
注'二'营陵,县,属北海郡也。
注'三'前书杜钦奏记王凤曰“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也。
周□字文通,下邳徐人也。为人刻削少恩,好韩非之术。少为廷尉史。
永平中,补南行唐长。到官,晓吏人曰:“朝廷不以长不肖,使牧黎民,而性雠猾吏,志除豪贼,且勿相试!”遂杀县中尤无状者数十人,吏人大震。迁博平令。'一'收考奸臧,无出狱者。以威名迁齐相,亦颇严酷,专任刑法,而善为辞案条教,'二'为州内所则。后坐杀无辜,复左转博平令。
注'一'博平,县,故城在今博州博平县东也。
注'二'辞案犹今案牍也。
建初中,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辄隐闭不出,先遣使属县尽决刑罪,乃出诏书。坐征诣廷尉,免归。
□廉絜无资,常筑墼以自给。肃宗闻而怜之,复以为郎,再迁召陵侯相。廷掾惮□严明,欲损其威,'一'乃晨取死人断手足,立寺门。□闻,便往至死人边,若与死人共语状。阴察视口眼有稻芒,乃密问守门人曰:“悉谁载矒入城者?”
'二'门者对:“唯有廷掾耳。”又问铃下:'三'“外颇有疑令与死人语者不?”
对曰:“廷掾疑君。”乃收廷掾考问,具服“不杀人,取道边死人”。后人莫敢欺者。
注'一'续汉志每郡有五官掾,县为廷掾也。
注'二'悉犹知也。
注'三'汉官仪曰:“铃下、侍合、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征拜洛阳令,下车,先问大姓主名,吏数闾里豪强以对。□厉声怒曰:“本问贵戚若马、窦等辈,岂能知此卖菜佣乎?”于是部吏望风旨,争以激切为事。贵戚局蹐,京师肃清。
皇后弟黄门郎窦笃从宫中归,夜至止奸亭,亭长霍延遮止笃,笃苍头与争,延遂拔□拟笃,而肆詈恣口。笃以表闻。诏召司隶校尉、河南尹诣尚书谴问,遣□戟士收□送廷尉诏狱。数日贳出。'一'帝知□奉法疾奸,不事贵戚,然苛惨失中,'二'数为有司所奏,八年,遂免官。
注'一'贳,赦也,音市夜反。
注'二'惨,虐也。
后为御史中丞。和帝即位,太傅邓彪奏□在任过酷,不宜典司京辇。'一'免归田里。后窦氏贵盛,笃兄弟秉权,睚鴺宿怨,无不僵仆。'二'□自谓无全,乃柴门自守,以待其祸。然笃等以□公正,而怨隙有素,遂不敢害。
注'一'汉官仪曰:“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纠察百司。”故云典司京辇。
注'二'僵,偃也。仆,踣也。
永元五年,复征为御史中丞。诸窦虽诛,而夏阳侯绬犹尚在朝。□疾之,乃上疏曰:“臣闻臧文仲之事君也,见有礼于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见无礼于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一'案夏阳侯绬,本出轻薄,志在邪僻,学无经术,而妄构讲舍,外招儒徒,实会奸桀。轻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禅之书,惑觽不道,当伏诛戮,而主者营私,不为国计。夫涓流虽寡,浸成江河;爝火虽微,卒能燎野。'二'履霜有渐,可不惩革?'三'宜寻吕产专窃之乱,'四'永惟王莽篡逆之祸,上安社稷之计,下解万夫之惑。”会绬归国,□迁司隶校尉。
注'一'左氏传季孙行父称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辞也。
注'二'庄子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爝火,小火也。
注'三'易曰:“履霜坚冰至,其所由来者渐矣。”
注'四'吕产,吕太后之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