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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司法程序,何家全终于收到了鹿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鹿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鹿中刑初字第153号
公诉机关鹿港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何家全,男,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五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40310660915381,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肄业,被捕前任广东贝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法人代表。无前科。现押于鹿港市看守所。
辩护人:梁长水,鹿港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鹿港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何家全偷税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鹿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麦德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家全及其辩护人梁长水到庭参加诉讼。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家全在任广东贝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于一九九五年六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以找人代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偷逃应缴国家税款六百八十万元。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被告人何家全于一九九五年五月辞职离开天讯电子工业公司之际,以非法手段将天讯手机的技术资料据为己用。据此指控被告人何家全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何家全在法庭上辩称天讯手机的生产方案系其个人的技术发明,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其辩护人又辩称指控何家全找人代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证据不足。
本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家全在任广东贝铃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为降低贝铃手机的成本,以低价占领市场,挤垮竞争对手,于一九九五年六月至十一月多次非法找人代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累计偷逃应上缴国库的税款六百八十万元整。
本院还审理查明:被告人何家全于一九九五年五月辞职离开广东天讯电子工业公司之际指使他人窃取已加密的天讯手机技术资料,并利用这些技术资料生产出与天讯手机相同的贝铃手机投放市场,给天讯电子工业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综上所述:以何家全为法人代表的贝铃集团有限公司偷漏国税六百八十万元整,何家全还以牟利为目的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以上犯罪事实,有证人证言,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及刑事科学技术笔迹鉴定书等证据证实,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家全无视国家法律,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偷逃国家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非法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已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成立,应予认定。被告人何家全辩称天讯手机生产方案系其个人技术发明无事实根据,不予认定;其辩护人辩称何家全找人代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证据不足,纯属狡辩,不予采纳。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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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家全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补交税款六百八十万元整,罚款一千三百六十万元整。没收何家全所有个人财产,上缴国库;被告人何家全犯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鹿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拿到判决书,何家全急切地从前往后看,何家全一下子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十二年苦牢。
何家全顿时有一种四大皆空的感觉。
律师告诉何家全不要上诉,严打期间,这已是最轻的判决了。如果贸然上诉至省高院,重新开庭加重判决的可能性很大。
何家全也没有任何上诉的念头,他已经心如死灰。大半年的监狱改造生活已经使他确信自己是有罪之人。
同一天,鹿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渎职罪判处原鹿港市工商银行行长罗新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鹿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罗新建贪污受贿因证据不足被鹿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收到判决书的那天晚上,何家全心凉如冰。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恍恍惚惚之中,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养了条可爱的小狗,小狗摇头摆尾,煞是可爱。何家全用手去摸小狗的脑袋,小狗却突然一跃而起,转眼之间,变成一只胖乎乎的大黑熊,直向何家全扑来。何家全从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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