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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
董洁走过来,一边摸着马,一边道:“比起暴发户的后代,我倒觉凭自己的实力白手起家的暴发户更可爱一些。”
于乐江笑着冲她点头,“哎呀,我们的女主人不高兴了。”
港台二世祖的理论他也听不顺耳,奈何处在他这个角色,这样苛刻的回击,还真不好说出口。董洁这番话,听着就觉得痛快。
她穿着纯黑色地男式骑猎装;这样的男装扮相虽然使她失却了一部分女性的妩媚;却更加衬托出一种高贵的气质;温和而优雅。
“一起走走?”
董洁笑笑,有何不可呢。
“你怎么和这帮人混一块了?”
于乐江一摊手,“应酬上认识的一些人,据说他们背后的家庭企业有意在大陆投资,听说了这个地方,非缠着我想过来走走,我能有什么办法?也不值得跟那帮人置气。”
“是不值得,”董洁承认,“他们如果说我浪得虚名也好,名不副实也罢,这都没关系,说我哥,就不行!我哥有今天,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和辛苦,那帮不知人间疾苦的家伙知道什么?跑到我们的地盘,说主人是非,也太没品了。我没有当场喊人轰他们出去,已经给他们留面子了。”
她——很维护李悠然,于乐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们哪敢说你?你九岁就在巴黎时尚圈扬名,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是世界都认可的天才少女,怀疑你?他们还没那么愚蠢。”
“不过,”他话题一转,“说起来,你们这个农场可真好,我都想留在这儿不走了。”
“这里的生活,更适合老年人,你这样的社会精英,偶尔过来散散心还行,真要长期住——用不了多久,非喊无聊不可。”
于乐江苦笑,“小洁,给我留几分面子好吧?还社会精英呢,不知情的人背后说说尚可,你有大山这样的哥哥,你自己也是……这样说,不是在打我的脸吗?”
“其实,以你的实力,如果真的有意,建一处这样的农场,也不是多难的一件事吧?”
于乐江默默走了一会儿,“这个地方之所以吸引人,有没有财力是一回事,关键是有没有一个好的女主人。你在这里打理,倾注了很多心思,我要一个农场,谁给我打理?”
董洁笑道,“你也该结婚了,到时候不就有人管了?”
于乐江只是摇头。
第三百三十七章 远客
“看,燕子!”
董洁偶一抬头,天边数个黑点闯进视野,渐渐飞的近了,却是一群欢快的在天空自由自在飞翔的小燕子。
乌黑的一身羽毛,只肚皮处的羽毛雪一样白,一双剪刀似的尾巴,振翅时间或发出短促而尖锐的叫声。
于乐江也抬头去看。
看它们盘旋、飞舞,扑扇着小小的翅膀,直到最后完全离开,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喜欢鸟?”于乐江听说她从前养过两只画眉鸟的。北京这地界喜欢养鸟的人不少,北京人养鸟有它的历史渊源,打八旗子弟那儿形成的风气,一直延续到今天。他想了想,建议道:“不然你也养几笼鸟?平时挂到那边的小树林里,光有树单调了些,多了鸟叫,也能多些趣味。”
董洁十分心动。
的确,人工林就是这点不好,现在都没有鸟儿筑巢。树林里有鸟儿,才显的活泼有生气。
但她迟疑片刻,摇头道:“不了,养鸟是门学问。我从前养了两只画眉鸟,听说画眉的寿命大约是十七八年,在我手里,没有几年就没了。鸟有翅膀,它们长了翅膀,就是为了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圈在笼子里对它们不好。”
不过这却提醒了她,或者以后可以试着在树上做些人工鸟巢?弄几处喂食点也好。定期洒些鸟食,希望将来有鸟儿可以放心地在这边安家,哪怕能经常飞过来吃食也行。
“我小的时候。家里的堂屋就有燕巢……”
燕子恋旧巢。有那么几年,每到春天,屋里总会飞进来一对燕子夫妻,数日后,燕巢里就多了两只嗷嗷待哺地雏鸟。小时候淘气,有时会故意把门关紧,不让燕子飞进来,于是嘴里啄了虫子的燕子便在屋外盘旋。雏燕叫声愈急。所有的小孩子都被大人一再叮嘱告诫,千万不可以做出伤害燕子的行为,它们是吃害虫的益鸟,而且若受了惊,来年就会弃巢,不再飞回来。老人们执著的认为,燕子在家里筑巢,对家宅是有莫大好处的。
儿时的记忆里,燕子就是春天地象征。整个春夏,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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