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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严刑峻法,就是默认贪腐,认为根除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想。龙谦发言说,还是要靠制度。共和国是历史上咱新的国家制度,将议会比作御史台是不切当的。如果政府的每一笔开支都得到来自政府系统之外的监督,贪腐就会少的多。工程建设、大宗采购如果按照已有的制度,比如招投标制度、省市县长办公会议制度、过程中和事后的审计制度运行,而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贪腐也会少的多。龙谦承认,这个办法虽然是治本之策,但需要时间,需要创造条件。他本人同意李烈钧先生的部分意见,修订法律,加大对贪腐的制裁力度。那次研讨会后,政务院组织了一个代表团出访了美英加等国,学习研究他国的做法,议会和司法部修订了有关法律条款,但实际效果如何,尚需检验。
这就带出了一个新问题。即公民的法律意识问题。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候是讲德治的,将打官司的人视为刁民。对于国家颁布的刑法、民法及相应的诉讼法律,没几个百姓懂,更不会用。司法体系建设搞了好几年,用王宠惠、伍廷芳等人的话说就是两张皮,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情况好些,广大的农村情况依旧。一个文盲率超过70%的国家普及法律之路艰难无比。
这些问题还不是主要问题,内政问题在龙谦看来最严重的有三,一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二是蒙山军元老们的问题,三是自己的“接班人”问题。
先说第一个问题。其实,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宪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政府组织法》也讲的很明白,中国不是美国的联邦制,各省并无自治权,而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下行使省一级的行政权。但连省自治的呼声一直存在,凡是原先民党势力强的省份,比如浙江、福建、江西、广西等省,总在和中央闹别扭,嫌地方的权力小了,特别是税收方面,地方认为自主权太小,地方没有财力,一切权力都集中于中央,什么事都办不了。江苏广东也算民党根基深厚的省份,由于蒙山军接管早或者下派官员多,情况就好的多。
另一类是边疆省份,比如正在闹事的新疆,教权威重的**青海,也在呼吁扩大地方的权力。通过正当渠道传上来的呼声,中枢采取耐心的正当的手段解决,更多的通过中枢和地方的官员交流来解决,非正常渠道的呼声,中枢则用非常手段处理,国安总局名声不佳,和这有很大关系。连省自治也好,联邦制也罢,龙谦是绝不允许的。便是蒙疆藏疆回疆提出的民族自治要求,龙谦也没有答应。他认为在现阶段,必须采取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方能集中有限的资源财力发展经济,壮大国力和改善民生。但这种思想并不为中枢所有人所接受,也有放权的建议,比如出任副总理的唐绍仪就认为中枢管的太多太死,放权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而接替段祺瑞出任财政部长的熊希龄则从税务上看问题,认为现行的税制需要调整,应该给地方一些财权,不要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报到中央来。
集权和分权是历代王朝都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这么大,情况这么复杂,中央必须依靠各级地方政府来治理,建国之初是三级管理,即中央、省、县,现在是四级制,多了个市级,因为感觉到省级政府直管县级有些“累”,这个决定造成了“吃皇粮”人数的激增,增加了财政负担。龙谦曾为此发了脾气,批评政务院没有长远观念一个政府,总是走精简到臃肿之路,历史的教训摆在那里,为什么不汲取?
到现在,分权的呼声并未平息,议会不断有提案,递到政务院,统统束之高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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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家事国事天下事三
第二件就是所谓的元老集团了。一般地讲,军内把参加过蒙山整军的归于元老集团,如今这个称呼已经从军队扩展于其他领域,这个令龙谦不舒服的称呼已经公开见诸于报端,甚至有个浙江籍的小说家在他自以为用了小说新技艺的一组短篇里以光武帝二十八将为名影射了蒙山军元老们的种种不端。该组小说在一向以文学潮流引导者自居的北京大学人文社出版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的国防部长封国柱元帅极为震怒,准备收拾那个特立独行的小说家。其实封帅是不的,他是听了青军联某首脑的汇报才找了那本只有不到十万字的小说集看,认为比青军联的报告更为严重,甚至有讥讽谩骂总统的嫌疑。
国防部宣传局甚至准备起诉那个作家了,此事最终被龙谦压下。龙谦给国防部一份有关社会舆论导向的文件上写了一段批语,打消了宣传局的念头——所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人站出来关注军队是好事还是坏事?你们已经虚弱到连一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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