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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共大约10个兵团部、41个军部、144个师、2个旅另20个团和海军一部等主力部队,约150万人的兵力,执行剿匪和工作队的任务。在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在地方武装、民兵(民兵参加剿匪斗争185万余人,参加战斗万余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协助下,结合建立人民政权、土地改革、减租退押、镇反清霸、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整个剿匪过程,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军事进剿。主要是集中优势兵力,选择匪情严重的地区,采取奔袭、合围、追击等军事行动,给匪以歼灭性打击,使其失去集中活动的能力。第二,分兵驻剿。大股土匪被歼灭和击溃后,小股土匪因慑于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压力,不敢公开对抗,乃缩小目标,分散活动,避开解放军的锋芒,保存实力。有的窜入各省边远的山区;有的流入少数民族地区,利用深山密林、云崖隧洞等条件,与解放军继续顽抗;也有的重整旗鼓组织暴乱。针对上述匪情,解放军采取分区驻剿、分片包干的办法,加强对面的控制,使其分散的土匪无法集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进一步消灭分散活动的匪特。第三,清除潜散匪特。结合农村的土地改革、减租减息、建立革命政权等项中心工作,深入发动群众,清除潜入深山密林,藏入地沟,逃往邻省、邻县隐伏、隐蔽的匪特分子。
剿匪部队在这场极其艰苦复杂而又特殊的战斗中,发扬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和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展开了空前规模的剿匪斗争,创造性地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对大股土匪实施军事进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奔袭、全围、追击等战术,给股匪以歼灭性打击,使其失去集中活动的能力。在大股土匪被歼和击溃后,对小股或分散活动的土匪,采取分兵驻剿、分片包干的办法,军事打击、政治攻势、发动群众三者密切协同,加强对面的控制,加强交通要道的控制,加强重点地区的控制;以集中对集中、分散对分散的灵活战术,打击土匪。同时发动群众,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对匪属、匪众和匪首,进行争取和分化瓦解工作。对潜散匪特,深入发动群众和组织捕捉小分队或小组,清除潜入深山密林、藏入地洞、逃往边沿山区隐伏隐散的匪特分子。由于解放军采用了多种多样新的战略战术,在很短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剿匪战绩,全国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到1953年下半年基本结束,先后共歼灭匪特270万余人,缴获了一大批武器和物资。
华北剿匪
解放前后,国民党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华北地区潜伏了大批匪特,组织所谓“地下军”、“敌后游击军”。解放之初,已发现的匪特达3万人,分为股匪(数千数百数十人不等)和伙群(三五成群)等组织形式,活动十分猖獗。以绥远地区为最多,且多为骑匪,危害极大。他们时而集中、时而分散、时而隐蔽、时而出现,跳跃式地远距离流窜,袭击小部队及地方党、政机关,拦路抢劫,破坏交通运输及各种建设,危害社会治安。其大股土匪,多活动于绥远、察哈尔、平原等省一些解放较晚的地区;其小股土匪活动在天津、北京、太原附近,平原省之新乡和安阳地区较多。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等首长对剿灭土匪斗争十分重视,于1949年5月,即召开了全区剿匪工作会议。会后,广泛发动群众,于当年下半年开始,则全面开展了剿匪斗争。采取军事清剿与政治瓦解相结合的方针,组织武装工作队与各级人民武装密切结合,根据剿匪斗争需要,采取时集、时分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城乡统一行动,对河北、察哈尔、山西、平原等诸省之股匪展开进剿。由于华北地区党政军民的一致努力,至1951年9月,将土匪、特务基本肃清,共歼匪特万余人,缴获火炮10余门、各种枪8800余支。
二、全国大剿匪(3)
华东剿匪
1950年初,华东地区发现大小土匪850余股(大股千人以上,小股数百或数十不等),分布于苏、鲁、皖、浙、闽各省。其中以浙江、福建为最严重。华东军区和第三野战军按照中央军委的部署,先后抽调5个军部、19个师、1个旅又15个团以及海军一部参加剿匪作战。
渡江战役结束前后,华东军区和第三野战军即开始抽调部队在新解放地区展开了剿匪作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49年7月,苏南、浙江大陆全部解放后,华东局于29日发出剿匪指示。指示要求,凡是有大股国民党匪帮和土匪活动的地区,各军区和军分区应迅速定出全盘清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