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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我说过的,只要你要,我就给你,现在你要分手,我也一样给。”我平静地说,“只要你真的幸福。”
既然如此,就好聚好散吧,冠冕堂皇的话,我也会说。
“谢谢你。”她轻声说,听得出她在轻轻的哭泣,毕竟是五年的感情啊,就算是养条狗,也有感情的,何况是人!
“不客气。”我说。她说谢谢,我只能说不客气。但这话却真的是客气了,同居五年,忽然就变得这么客气,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是不是我本身也已经没有了激情?是不是我跟如烟在一起,真的变成了习惯?
“你有什么打算?”她问。
“我?”我想了一下说:“既然来了,我不打算就这样走,影碟店还能赚点钱,够我生活,晚上继续写小说。”
“风。”她叫着我的名字:“何苦呢!你到哪里弹琴都能赚到钱。”
“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也明白你的意思。”她当然明白我不走是为了等她回心转意,我也同样明白她希望我不要浪费时间来等她。我说,“但你爱不爱我是你的事,我爱不爱你是我的事,你说要和我做朋友,多个朋友在深圳不好吗?”
“哎!”她叹了口气:“其实,我们的性格都是一样,决定的事情谁也改变不了。”
“知道今年最流行什么歌?”我问。
“不知道。”
“‘后来’,刘若英唱的。”我说,“只希望他真的能给你快乐和幸福,永远也不要让你唱这首歌。”
如烟听了我的话,似乎呆了一下,才说:“我困了,想睡了,改天再聊,好吗?”
我的脑海里仿佛听到了刘若英的歌声: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但错过就不在。
忽然又想起夕阳下,古庙外的老和尚:皆有因果。
世间万事,皆有因果罢,欲问前生事,今生所受是,欲问来生缘,今生所做是。我和如烟的缘份,或许就是从前世带来,注定要在今生结束的。天意如此,夫复奈何?
“那你睡吧。”我说:“晚安,好梦。”
但愿她真的有个好梦,但愿她不仅仅只是在做个好梦。
挂了电话,一切伪装出来的平静忽然之间就荡然无存了,我颓然坐在床头,两行热泪,终于不听话地顺着腮边淌下来。
五年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
第四章 我一向都不喜欢喝酒
我心里始终不太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弄到这个地步,难道真的仅仅因为一巴掌?细想之下,好像又不是这么回事了。那一巴掌只是个转折,给了如烟一个在网上发表郁闷的理由罢了。
一个郁闷的女孩子上网,自然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哥哥”出现在她身边,然后像上帝一样帮她解决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
这样的事情似乎每天都在发生,网络上很多所谓的“哥哥”都是通过帮“妹妹”解决心理问题,最后才发展到解决生理问题吧。
这到底算不算是爱?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现代人的爱情已经进化到对着屏幕打字就可以爱了吗?
好像无论是什么男人,只要一上网,就变成了心理学博士、夫妻感情专家,所有跟男女关系有关的问题,他们都会解决,都能回答。而奇怪的是,女孩子也居然愿意相信他们的话。
这算不算是女孩子的通病呢?她们宁愿对身边睡着的男人抱怀疑态度,却对网络“哥哥”的“好言相劝”深信不移。
或许吧,在网络上,什么话说不说来?打几个字而已,费不了多大力气,却能换取女孩子的好感。“QQ妹妹千千万,一个不行咱就换”,撒网一大片,总会有一两个上钩的。我现在唯一希望的,是如烟的那个网络上的他,真的能给她快乐,真的能在现实中跟她在一起。
我绝不认为爱情真的就是QQ上那些公式化的温柔的话语那么简单,如果如烟跟他是爱情,就不会对我恋恋不舍了。她能叫我来深圳,其实真的就打算跟我结婚的,深究下来,她还是很在乎这五年的感情,不然的话,她不会为了强迫自己不上网而开了个服装店。
按照她的说法,她开服装店,就是为了少上网,然后跟我好好地生活。但我却不识好歹地自作聪明在隔壁开了个影碟店来陪她,让她感觉到我不信任她,这无形中又给了她压力,才导致最后的分手。
现在想来,并不是我信不过她,而是她信不过自己罢了,她本身就心里有鬼,她本来就怕我怀疑她,所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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