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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让她不舒服,她就把电话挂了。
但我觉得她妈妈真的是个老狐狸,表面上和我谈笑风生、和蔼可亲,好像很支持我跟如烟在一起,但背后却提醒如烟说我这样的男人信不过。
更可气的是,当如烟问她妈妈我有什么地方信不过的时候,她妈妈居然说:“反正就是觉得他不可信。”
我不知道搞娱乐的人是不是都会给人一种信不过的感觉,但我猜她妈妈之所以说我信不过,可能就这原因了。
圈外的人都觉得娱乐圈的人生活多姿多彩,而从事娱乐工作的人更是感情丰富,喜欢到处留情。但我觉得这个看法用在我身上并不合适,演艺也是一个事业,和人的本质好像没多大关系。捂心自问,我应该算是比较专一的男人,不然的话,同居五年,我不可能还是那么爱如烟的。
其实,说到底,在娱乐圈混确实不是好事,特别是女孩子。像如烟,17岁就出来跳舞了,混了这么多年,又得到了什么?唯一的收获,就是把我的心抓住了罢。
我确实是被她抓住了吗?有时候我在问自己,我爱她什么?容貌?身材?青春?可爱?还是爱她的任性?这些问题,连我自己都回答不出来,我只知道我喜欢跟她在一起,喜欢抱着她,除了她,好像再也没有别的女人让我感兴趣。
我知道这是爱,因为除了如烟,我甚至不愿意多看别的女人一眼。我所做的一切,好像都是为了她,包括我放弃之前的工作来深圳发展。
我真的是放弃了,因为她妈妈不希望她嫁一个在娱乐圈里混的男人,所以我决定不再做吉他手。之前在舞台打滚了这么多年,我确实也累了,就算没弹累,也看累了。灯红酒绿、莺歌燕舞的日子,看起来潇洒,想起来却恶心。装疯卖傻、嬉笑怒骂的人生,有时候会让自己分不清台上台下哪一个才是自己。
幸好,除了弹琴,我还有另一个爱好,就是写作,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什么五花八门的书我都看,看多了,就有写的欲望,也曾在一些杂志上发表过几篇小文章。看着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那种满足感甚至比在舞台上得到观众的掌声还要来得舒服。
更重要的是稿费让我挺满意的。既然放弃了吉他,我就打算往写作方面发展了。
所谓来深圳发展,其实就是到深圳租个房子,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小说罢了。
我的想法,如烟却不是很赞成,她觉得写小说是件很难的事:“写作当成爱好是可以的,但要靠写作发财,似乎太渺茫了!”
我不觉得是这样,我觉得只要我的作品有读者,有出版社愿意出版,写作甚至比弹吉他赚钱。
如烟还是不赞成:“大部分作家都是在没成名之前就已经饿死的。”
第五章 人是不能走回头路的
我不相信自己写不出好东西来,所以我还是决定写作。我不愿意去给人打工,又辛苦,而且耗时间。
朝九晚五的生活不适合我。
我觉得人是不能走回头路的,原来做吉他手的时候,一个月少说也有五千块,要我回头去做那些只有一千几百的工作,我会很不自在。
电脑是买回来了,过几天把宽带一接上,我就可以正式开始我的写作生涯。我觉得写作比做任何工作都自由,想写的时候就写,有灵感的时候就写多一点,没灵感的时候往后一倒,就可以睡觉。
在本质上,我承认自己是个懒人,或许我选择写作,就是因为这工作可以自由安排时间,而且可以在家里工作吧。
我打算写一本长篇的爱情小说,把我在娱乐圈的一些经历写下来。
坐在电脑前,我刚把小说提纲列好,就听到隔壁的房间传来砸东西的声音,然后隐约传来一阵哭泣声。那哭声不大,却让人觉得很凄凉。
之前漂亮房东告诉我说旁边两个房间的住客都是女孩子,而且还是好女孩子,但这几天我始终没有见过她们。只知道她们几乎都是在晚上11点之后才回来,而白天我起床的时候,她们又都出去了。
我平生最怕听女孩子的哭声,我觉得女孩子的哭声,其实是上帝给她们的武器,专门用来对付男人的。
现在这哭声,虽然不是哭给我听的,但却被我听到了,在半夜里听到这样凄凉的哭声,真的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的,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虽然我并不习惯在半夜三更去敲陌生女人的门,但我还是走出去,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我一连敲了好几下,里面才发出一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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