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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看得无比神圣,好像是他们自己发明的。一看见别人有了性关系、或者自己和某个女人有关系之后,喜欢说出来发发余骚,和别人分享他们成功的艳遇。前段时间报纸上说一对武汉夫妇在家里看A片,群众举报后被警察在家里抓个正着,这件事警察尽职尽责,其实并没有错,那位举报的邻居即属于此类。
还有一类人、也是极少数人完全相反,他们一言不发守口如瓶,从不谈论自己和别人的性事,装着对这种事漠不关心,被别人说成性冷淡也在所不惜,他们心安理得,在一条看不见的战线上默默耕耘、硕果累累。在这条战线上,这一类男人很容易在女人中找到自己的战友和同盟,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比如道德对女人更苛刻,女人更需要保卫隐私等等。所以这类人之中,女性的数量其实远远大于男性。于是,他(她)们仅仅需要一个眼神,或者是神秘的嗅觉,甚至不用说一句话,便一拍即合,他们在一些隐秘的地方,挥汗如雨,挥精如土,所干的事情百无禁忌、惊世赅俗。让任何淫秽小说作家和A片导演都惭愧得想在女人怀里一头撞死。
王建南是不是这类人呢?这种可能性很小,但我希望他是,因为正是有了他这样的男人和女人存在,并默默致身于这一项人类最快活的事业,才会让这个世界少了很多旷男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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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至诚和林未晏当然不是旷男怨女,此时,楼上已传来了林未晏的呻呤声。
山村夜晚万籁俱寂,林美女的呻吟声在黑夜里此起彼伏、清晰可闻。有时,甚至她若有若无的娇声浪语我也听得清清楚楚,有时激越高亢,有时婉转缠绵,让人销魂荡魄,辗转难眠。
我一向很羡慕刘至诚,现在更是嫉妒不已。王建南常说:其实富贵并不足喜,可喜的是富而被人羡慕;贫穷也不足以悲苦,可悲的是贫穷而为人所知。
我现在深有同感,前者的例子就是刘至诚,后者的例子就是王建南。
我最佩服刘至诚的地方在于,虽然他有钱,但他从不把钱花在女人身上,他可以和女人一起消费买单、给她们买香水、买内裤,感情比较深沉的时候,才卖几件时装,但他绝不给她们买房子、车子之类的不动产。
“决不能把女人宠坏了”,这是刘至诚的口头禅。
刚才他说下个月要带林未晏去美国考察房地产,根据他以前的习惯,恐怕只是驴子前面挂的胡萝卜,永远不可能真正兑现。
将来有一天,他和林未晏分手之后,当林未晏回首这段感情,她会不会后悔自己所付出不值得呢?当然不会,其实所谓“值得付出的感情”,在这个世界上是否真有?尚值得怀疑。如果有的话,我还想知道呢?
生意人都说:生意越大越好做。同样道理,生意做得越大,泡妞越不用花钱。像我这样的男人要泡小姑娘当然要花很多钱,一个身家百万的小老板更困难,比王建南还难。买首饰买衣服甚至还有可能买房买车,最后不一定能搞掂。
如果有刘至诚这样的身家,那就用不着花钱了。上周,我和他一起吃饭时我对他说:“如果我今年发财了,也包个‘二奶’,你把林未晏贡献出来,我们搞一搞‘换二奶游戏’”
刘至诚马上反对,他说:“林未晏绝对不愿意换,她爱的不是我的钱,凡是钱能买来的东西,毕竟是廉价的,就像你我之间的朋友感情。”
刘至诚的话很有道理,怎么说他也算成都市响当当的成功人士,如果还要用钱去买感情,恐怕怎么也算不上成功。
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如果林未晏不选择他,排在她后面时刻准备着自荐枕席、宽衣解带的女人多如牛毛。对林未晏这一类的女人,刘至诚他们圈子的朋友有一整套的战略战术:对比较开放大胆的女人,他们坚持“三不”政策: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对比较被动的女人,坚持“三个不要”政策:不要脸,不要命,不要乱花钱。另外还有诸如“八泡九不泡”、“可泡可不泡”等等情场制胜的九阴真经。
三年前有个搞服装设计的粉子爱上了刘至诚,把刘至诚称为成都市最优秀的“商业天才”,刘至诚当时在贷款挖温泉,把自己挖得焦头烂额,也把成都周边挖得稀烂,还是负债累累。女孩为了支持他的事业,把唯一的服装店卖了。甚至千方百计怀上了他的孩子,并坚持说就算他不离婚,也要做一个单亲妈妈。怀到第6个月时,刘至诚终于赶在孩子出生之前,挖出温泉,一夜暴发之后,他很快就泡上了小歌星张欣雨,这个瓜婆娘才最终绝望,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这个战例正是在坚持“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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