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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凶残,留下了不少事迹。吴贞儿犹豫再三,还是没说出更失去理智的话来。
叶央一头发丝乌黑,少了发簪的固定松散下来,她却毫不在意地任其散在肩头,说了句:“簪子我不要了。”
吴贞儿下意识侧头看了看那支差点让她破相的发簪,突然发现了什么,冷笑出声:“堂堂国公府竟如此不知礼数,竟然戴红簪,这和平民有什么分别!”
“你不是也戴了么?”叶央一愣,虽不明白吴贞儿的意思,却没露出半点迟疑。她的那支簪子是随手买的,上面的那抹暗红色并非宝石美玉,只是块普通的石头,吴贞儿发髻上的却是难得的红玉簪。
听叶央这么说,吴贞儿自觉能扳回一局,总算笑得不那么僵硬了,“孝期戴红,又悖礼法。哦……我忘了,你在民间两年,恐怕什么规矩都没学过。”
如果吴贞儿是世家出身,恪守礼法以此嘲笑叶央也就罢了。她自己家风都没正到哪儿去,也敢来教训别人?新贵何苦为难新贵呀!
叶央眼珠一转,也不辩解,反而赞同道:“礼法不可废,规矩不能丢。”
“那你在三年孝期内戴红簪,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么?可惜老国公……”吴贞儿似乎能见到叶央哑口无言的未来,也不管说出的话符不符合她尚书之女的身份,只图解气痛快。
叶央眼底却闪过一抹狡黠的笑意,清了清嗓子道:“为家中长辈守孝自是我应该做的,只是你别忘了,我家里还有那六十的老祖母,不知让她为儿子守孝三年,是谁家的礼数?”
吴贞儿气结!
叶家提前出了三年孝期明明不是为着祖母……但叶央现在把叶老夫人搬出来,她也无法反驳——本来就没有长辈为小辈守三年的道理!
“你,你……”吴贞儿吞吞吐吐,把叶央仔仔细细看了个遍,总算挑到一处毛病了,“胡服本是下贱平民穿的,你自甘堕落,不顾身份!”
叶央目光如水,静静地瞧着她。从前也想过,穿着光滑的锦绣绸缎成为贵女中的一名,若是昨天的自己,她或许会不知如何反驳,现在却不同了。“衣着本无贵贱。你说的下贱胡服,连胡人首领也是常穿的,北疆外胡人统领的草原现是我大祁的友邦,吴家娘子,慎言。”
穿胡服怎么了?为什么要在乎所有人的看法?尤其是那群本身看不上她又养尊处优的无能大小姐,她只要进宫面圣的时候规规矩矩,不让祖母头疼不就好了?
叶央说完这句,缓缓起身走了出去,只留下一屋子沉默着的贵女,还有姣好面容因愤怒而略微扭曲的吴贞儿,她坐了片刻,发狠摔了个茶杯。
松松的发丝散落下来,叶央走出了天味居,心里一片开阔轻松,闭起眼睛隔绝了一切或好奇或探究的路人视线。
就像她以为绝不能单独离开的国公府,今天随意一跳就出来了,细看才知道,原来困住她的笼子其实没上锁,叶央只觉得自由。果然,她从骨子里就不适合当个大小姐。
身后远远的地方有个人跟随上来,继续犯难:“殿下,叶家大小姐的功夫似乎更精进了我连近身送簪子的可能性都没有……”
本来打算混在人群里,偷偷摸摸地塞给叶央,可聂侍卫觉得,自己只要一靠近,她肯定就发现了。
正在犹豫,叶央却在一家店铺前站了一会儿便走进去。聂侍卫抬眼一看,那是家卖佩刀的店,脑子一转计上心来,也有了主意。
叶央想去买一把佩刀,却不是给自己的。
打定注意不再逃避后,她从心底接受了从前自己。那个叶央高傲不凡,她做不到对谁都颐指气使,但可以和以前的朋友来往。
比如商从谨。
对现在的叶央来说,他只是上京路上遇到的一个好心人,可两人四五年前有交情,如今她不会刻意回避,也要正视商从谨这个朋友,而不是仅仅把他当成个凶巴巴的皇子。
况且……她是清楚的,商从谨心地善良。
“要亲自挑一份封王的贺礼……嗯,我想想,挑什么呢?”
☆、第43章
佩刀并不能当刀具使用,叶央粗略扫了一圈,大部分连刃都没有,刀柄上装饰着亮闪闪的宝石,和价格一起晃得她眼花。
在天味居走得急,没等上菜就出来了,银子自然也没花出去。叶央的视线在一干看起来不那么昂贵的佩刀前转来转去,却没发现有什么值得买下来的。
“若没有合心意的,我们也能订做。”店老板在叶央身侧不紧不慢地跟着,仍在揣摩她的来意。不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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