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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问题,孙殿英就下令给他的办事处,派人送李老先生到嵩山去玩(这是我后来知道的)。我对于可能牺牲,处之比较泰然,甚至考虑到把我绑赴刑场时我应该持什么态度,因此毫不觉得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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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岁月(1)
没有很快处死出乎意料之外。在军法监部只??过一次审讯,时间大约在我拘押了一二十天的时候。审讯时只有一位军法官,就是我初到军法总监那里见到的那人,另外有一位纪录。审讯的房子和我住的监房是在一排房子上的隔壁的,营房的上边没有天花板,梁上都是通的,那边审问这边都可以听到。法官去审讯,要走过我们的房子前边,我们可以看到。记得审讯之前,同监的人看到这位法官,曾??和我打招呼说:这个家伙可很厉害,有时还打人。审问时这位法官的态度是慎重的。一开始这位主任军法官照例先问问姓名,以后就明白告诉我,孙殿英有电报给一战区司令长官部,就宣读了孙殿英给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的电报,电报很长,我只记得主要是提了三条罪状:一、??有共产嫌疑(叔平附记:据妈妈讲,靖的共产嫌疑还包括“不嫖不赌”这一条);二、逗留不前,这一条在抗战时期可是重罪;三、鼓动军队。第三条是指策动第四师的团长王天祥带一团人跑到铁路以东投敌,以后日本人把他编为“东亚同盟军军长”(这事也确实与我无关,1944年我倒是真到王的部队策动他起义到我方)。电报全文很空洞,全都没有提出事实,共产党的问题也只说??有嫌疑,并没有肯定我是共产党。审讯时,主任军法官的态度还不坏,没有用凶狠的态度对我。我辩白说,这三条都不确,第一,我??来是共产党,可是好久前已不是了。我要是共产党,为什么任用我做副师长,我和孙殿英有多年的关系,他从没有提出过我有共产党嫌疑,为什么我刚从重庆受训回来,还没有到部队,就说我有了共产嫌疑?我想,岳烛远过去跟我一起过党的生活,现在,你们不能查出任何证据能证明我是共产党员,而我任暂编第四师副师长的任命则是国民党正式下达的;第二,逗留不前更不是事实,孙殿英前不多久,在我请求回前方时给我的回电,我还留着,明明是我要去前方,孙殿英要我留在洛阳,不要去前方,我对此还不满意,反而告我逗留不前,可以证明是诬告;第三,我也没有鼓动军队,因为我从重庆回到洛阳不久,回来后,才听说王天祥带着部队跑了。我既没有回到部队,一没有和任何军队的负责人有来往,二也没有鼓动军队的通信往来,怎么鼓动法?是我派人去的,还是写信去的,有没有证据?如果这三条,孙能找出人证、物证,我甘愿承担责任。可见全是诬告。在审讯中连不赞成共产党的话也没说过。问到这里,他只要我以后将电报交去,再没有往下追问,这次审讯就这样结束了。审讯中,除宣布孙殿英告发的电报,我作了简要的表白外,他们既没有提出任何事实和证据,也没有对我进行追问。第二天我叫李吉庆从家里把孙殿英发给我的电报让我不要回前方的证据交去。
在军法监部大约有四个月上下的时间,军法监部问过这一次就再不问了。
把我拘留之后十多天还没有处死我,这时??过审讯,我看情况不是预想的那么严重,李吉庆来告诉我,彭文一定要来看我,我才答应彭文来看我。彭文每次都告诉李吉庆她要来看我,在军法监部几个月,也只去过两三次。但是也还没有想到托人营救的问题。
到军法监部看我的人有李锡九、王松云、康翔等,他们只去过一两次,彭文、李吉庆(我??来的通信员,河北行唐人,当时还留在我家里)去的次数多些。彭文的弟弟彭轶黄也在洛阳,我的印象中好像没去看过我。当时看管我们的宪兵连长靖广松,是我本家一个叔,以后他知道了我,也去看过我一次。去看我的人没有带东西的,只有我家里有时做一点菜给送去,有时送去衣服被褥用品等。转到政治部以后只有彭文、李吉庆去过。在孙殿英部队,康翔和严家诰二人是和我作斗争的主要人物,我们也旧日无关,他们是不会营救我的。康翔此人胆量小,为人很不正派,他不肯也不敢为我负责。他到监狱看我,我在口头上也说请他帮忙,这同他看我一样,仅仅是互相应付而已。其居心是叵测的。彭文和他见面,做些请托是可能的,但不会期望他能营救我。 。。
狱中岁月(2)
在年底之前(疑似秋时)严家诰从前方去重庆,路过洛阳到军法监部看我,我正好给战区参谋长郭寄峤写了一封信,由于他是去重庆见戴笠的,也就给戴笠写了内容相同的一封信,请他带去。审讯之后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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