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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的时候也这样,一撒欢儿就什么都不管了。”
“可见你在我的眼里不如冰淇凌,在露露眼里不如狗粮,那你还不赶紧滚回你们家!”
“我想程姨了,我不走!”
“嘿嘿嘿,哥们儿,你丫一个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子能不能不这么娇羞?”翻了个白眼,李煜脸上挂着的贱了吧唧的笑容悲惨的让人都不忍心看。
“哼。”两人互相瞪着对方半分钟,又同时扭过头去。
要说这李煜和王诗词的关系,那还真是很微妙。
俩人从小在一起,上过树,拆过房,摘过老玉米,祸害过棒子秧。他掀过她裙子,她扒过他裤裆。她曾经推得他掉下河,他也没少踹得她掉下床。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种关系,那么就是“发小儿”。
如果用一个定语来限定住这种关系,那么就是“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
因此,王诗词和李煜是一对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发小儿。
“呵呵,你们玩儿,我去换衣服做饭了,诗词,想着待会儿喂露露吃饭啊。”不知道是不是认为拌嘴代表感情好,王妈妈笑着拍了拍李煜的肩膀,乐呵呵的径自上了楼,留下两人大眼瞪小眼。
露露是王诗词家的狗,每天吃着上等狗粮加上广味小香肠。
而李煜,则是长时间寄存在王诗词家的巨型宠物。
作为一个暴发户出身想并且想要挣更多钱的商人,王诗词的爸忙,所以大部分时间王诗词都见不到他。相比之下,有一个做大生意的妈和一个当大官的爸,李煜差不多基本见不到自己的爸妈。
因此李煜从小就被寄养在王诗词家,是每天吃着好饭喝着好汤的人型宠物。
当然对王诗词来说,李煜远远不如露露可爱。
一般来说,李煜都在王诗词家吃饭过夜,一般来说,王诗词的爹晚上不会回家吃饭过夜。
今天晚上也不例外。
似乎是对王诗词和李煜的互损已经见怪不怪,王妈妈看着两个孩子即使是在饭桌上也不消停的对掐毫不在意,只是温柔的笑着为两人夹菜,“出去这么久,买什么东西了?”
“随便逛的,就买了条裙子。”李煜对着王妈妈咧嘴一笑,将空碗递过去,“程姨,我想喝汤。”
“行行,我去给你盛。”母亲接过碗,眼神有些溺爱,“你们俩先吃。”
“谢谢程姨!”李煜响亮的应了一声,然后趁着盛汤的空挡一把将正在夹菜的女生拽到一旁,“王诗词,你刚才是真没看清还是跟我这装淡定呢啊?按理说虽然你这眼睛显得有些无神但也够大了啊,不应该连自己家的车都认不出来啊!”
“你管我呢!”猛地放下手里的碗,王诗词眼神凶狠的瞪着他,“我看没看见怎么了!”
“嘿,你急什么啊,我这还不是担心你接受不了么,你说你……”
门外响起了熟悉的钥匙声,门在下一秒被推开,饭桌上的两人同时回过头看着刚刚走进门的那个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几乎根本看不出年龄的英俊潇洒的男人。
“王叔,您回来了啊。”李煜从凳子上站起来笑的有些尴尬,还暗暗推了身边的女生一把。而对方却没搭理他,只是坐在凳子上瞪着门口那个看起来更尴尬的男人,恨声道,“车开的挺快,也不怕把你闺女撞死了!”
“王诗词!”
李煜连忙出声阻止,而门口的那个男人更是不自然的别过头,掩饰的咳嗽一声,王妈妈不明所以的端着汤碗站在厨房门口,王诗词看着母亲担忧的眼神心中突然一酸,猛地站起来冲出家门。
没错,之所以特别了解刚刚那个宝马车里的男人,就是因为那辆从王诗词身旁呼啸而过的、由年轻漂亮的小三开着的车里,坐着的是王诗词的亲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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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平心而论,王诗词在家绝对是处于绝对的女王地位。
而王诗词那个英俊潇洒的爸,绝对是个怕女儿的主。
真的。
不仅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作为独生女的王诗词是她老爸唯一合法的继承人,更因为不同于射手座的爸和双鱼座的妈,王诗词是一个典型的天蝎座。
腹黑、记仇、再加上超强的报复。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撞见自家老爸带着他那年龄不小气质勉强还担得上“优雅”二字的小三一起在小河边散步,背着小书包脖子上系着红领巾还不知道什么叫“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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