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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我答应了——这是我求之不得的。
大四毕业之后,我成为了他的研究生。虽然研究生和导师不必每天见面,可他几乎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问我进度如何,言语间满是宠溺——我明白,他爱我。而我,也爱他——那种带着尊敬与崇拜的爱往往是我最难以抗拒的。而对于学院里的言论,我也不必过分担心,在我们系,导师与研究生恋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成为了传统。
研二那年,有一天他忽然对我说:“毕业以后,你就嫁给我吧。”
我一下愣住。心,开始狂跳。
“我需要你这样的妻子,”他说,“你那么聪明,又有想法,以后会在事业上祝我一臂之力。最重要的是——”他上前环住我的腰,“我爱你。我会用我的感情,我的内心,我的灵魂,以及——以及我健康的身体,来爱你。”
他的眼睛点燃了我的心,那是一双夏墨再也不会有的明亮的眼睛。
健康的身体。呵,夏墨没有健康的身体。
“我答应你。”我靠着他坚实的胸膛,我甚至能够听见他的心跳:“我也爱你。”
我明白,找夏墨摊牌的时间到了。
“老师。”电话接起来,我没有像以前那样肉麻地叫他“亲爱的”。
“怎么了,丫头?”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
“我想……回家。”
“你都半年多没回来了。想家了是吗。”
“我想回家……跟你说件事……这件事非常……非常重要……”我嗫嚅着。
“行啊。”他愣了一下,声音温柔得让我想哭,“无论什么原因,我都欢迎丫头回家。”
“我这周末就回去……”我挂上电话,心怦怦乱跳。
第二十四章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小说真的已经打破了我写文的记录。而大家对这篇小说的关注也远远超乎我的想象。晋江的编辑对我说“你的小说在没有任何推荐的情况下能达到这样的数据真的很不错”…关于这篇小说,我最初的构思就是“女学生与男老师相爱,后来男老师瘫痪,女学生照顾他”……可是在写的过程中,由于大家给了我好多建议,所以人物也渐渐丰满起来。。谢谢大家让我体验到了被催更新的快乐。。这是我以前给杂志社写稿子时从未有过的。。我想,等这篇文章完结之后,休整一段时间我会同时开两个坑。届时希望大家赏脸光顾:)再次谢谢你们,我爱你们。 星期六的清早,我刚准备去火车站,电话就在这时响了。是我的导师打给我的。“中午有时间吗,有个新的策划方案想跟你商量一下。”
“不,我有事好出门。”我赶忙推辞。
“除了策划方案,我还有个惊喜要给你。”他说。“你那边的事就这么急吗?听我的,推掉。”他的语气那么霸道,与夏墨完全不同。
“是什么?”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把这周的事推辞掉不就知道了吗。”他狡黠地笑。
“改到今天晚上——不行吗。”我问。
“也可以。那我们的时间可以呆得久一点。好了宝贝,再见。”他挂了电话。
平宁城与我的大学所在的城市很近,坐火车只消一个多小时。在北京,这样的时间也无非只是从二环到四环——那么近,我却近半年没有回去。我认为自己的理由很正当:我要毕业了,既然毕业了就要写毕业论文,要找工作,我的导师又那么欣赏我,甚至将公司里的营销策划方案让我来做,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年少时总觉得夏墨就是一切。然而这个社会的现实程度远远超乎我的想象,适者生存,弱肉强食。我只有努力,才有活下去的资格——这种想法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在我的脑海中愈发清晰。那时我沉迷于这种想法,并武断地认定其正确性。却没有想过,我半年没有回家于夏墨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毕竟我有我的生活,我的导师,我的工作。而夏墨,只有我一个。
夏墨家院子里的蔷薇花又开始凋零,叶片泛黄。
秋天已经逐渐变深了。
八年前的秋天我高一,当时正住在夏墨家。那时的他是个那么儒雅睿智的青年,有那么修长的双腿,时常坐在窗台上抽烟,眼睛里有着明亮的漆黑。
七年前的秋天我高二,夏墨不知所踪,于是我变得叛逆,我逃掉了很多课,只是希望夏墨回来。后来他真的回来了。他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陪他看海,陪他复健,陪他外出。照料他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