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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说:
“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问:
“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
“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说:
“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说:
“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问:
“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说:
“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说:
“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问:
“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说:
“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俨如贵族般的家世,就像欧洲那些没落王孙,眼下的生活,只是命运的偶然。
随后杨振民说:
“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
“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说:
“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说:
“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
“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穿旧的那几件。”
刑露想找些事来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她在货架上抓起几件好端端的衣服,又再折叠一遍。
“新买的那些为什么不穿出来呢?”她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杨振民说:
“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
刑露瞥了他一眼,只说了一句:
“哦……有些客人也是这样。”
“而且,”杨振民说,“我下星期要去意大利。”
刑露问:
“是跟朋友去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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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民雀跃地说:
“不,我是去参加赛车。”
刑露吃惊地问:
“你是赛车手吗?”
杨振民笑笑说:
“跟几个朋友业余玩玩罢了。”
刑露睁大眼睛说:
“赛车很危险的呀!”
杨振民脸上露出很有信心的样子:
“看的觉得很危险,其实不是的,只要试过一定会爱上它。”
然后,杨振民看了看手表,仰起脸来望着刑露说:
“你快下班了?”
刑露回答说:
“是的,快下班了。”
杨振民又问:
“下班后有空一起吃顿饭吗?”
那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刑露坐上杨振民那辆屁股贴地的鲜红色跑车。他的车在曲折多弯的郊区公路上奔驰起来。刑露不时用双手掩着眼睛不敢向前看。杨振民好几次拉开她的手,说:
“不用怕!”
车子像风一样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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