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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喊完。
但两件事情的发生,阻止了他的喊话:
一、他看见“灰耳”已率领他的八名部下杀了进来。
也许,灰耳已发现不对劲,但以灰耳的为人,以及他们之间的情义,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二、他已喊不出来。
他已给一刀切断了喉咙。
他一时还没死。
但已断了气。
——喉管给割断了,自然没有气了。
他还在咕噜咕噜的说着话:
那是血水的声音。
血虽然一样的红,但可能是因为暮色浓了、深了,可能是因为看多了、流多了,自然也没那么怵目了。
但灰耳还是看红了眼。
他率他的部下拔出兵器杀了过去。
他一向厚道,但这次下的命令是:
“格杀毋论!”
他带同八名部下、以及沙尘那一队剩下的十三人,加上李忠顺还有孟将旅、鱼天凉等十九人,一共三十三人,全部奋身攻向雷怖。
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三十三人。
他们冲上去很快。
因为他们已没有退路。
不拼命,只有死。
他们已没有别的选择。
只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
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
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要杀出一条血路:
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一定是杀人。
他爱刀。
他喜欢杀人。
一个嗜用刀杀人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还是“名利圈”惨案?
这一次,他们很快的冲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来。
快得像一次潮来潮去。
三十三人上阵,退下来的时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几次,已可谓“折损不多”了。
这一次,他们只“折”了一人。
这人便是使铁链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为藏族的勇士,他历经过数百十次的血战、械斗,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时力战二十七名阻击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创而奋战到底,所以,遇上这样惨烈惊心的大战,以及这样残暴可怖的敌人,他一样能奋不顾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选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许,“杀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头!
一刀断头。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后头的发,把他的头颅拎了起来,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动。
他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