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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小子是宋六那个老头的儿子。
脑中的逻辑思辨到此为止,苏致信心安理得的擦干身体,套上一身宽松的衣服,打开浴室门,看看表,刚好二十分锺。一如既往的精确。
宋源正状如动物园笼子里的狼一样,在房间里来回兜圈子,看见苏致信施施然的出来了,一步窜到近前,呲呲牙,露出一口白森森的锐利牙齿,说:“哥你还知道出来啊,我都快饿死了。”
苏致信听见宋源一声“哥”,叫的他心里的恼火渐渐下去了,挥手拍拍那个毛茸茸的巧克力色脑袋,“就知道吃!”
宋源夸张的“嗷嗷”怪叫,屁颠屁颠的跟著苏致信进了厨房。
那晚的酒很甘醇,喝到口中芳香浓郁,果香中略带可可香,口感非常丰满;小羊排也很嫩滑,煎的火候刚刚好,金棕油亮的色泽,配著黄芥末膏与香草醋混合的调味酱汁,居然一点感觉不到羊肉的膻味。
以宋源的酒量,这区区半瓶红酒,是绝不至於醉倒的。可当他透过那杯深红宝石色的红酒,看著苏致信在灯光下,因为没有戴眼镜而显出几分温柔的脸时,居然觉得脑子里微微的眩晕了一下。
两个人话不多,虽说是在家里吃饭,可毕竟西餐和中餐不同,到底要讲究一个文雅,不像中餐,到了酒桌上,一定要吆五喝六,惟恐不够热闹。
两个人切著羊排,喝著红酒,灯光暗淡,偶尔低声交谈几句,苏致信也没有说起关於羊排和人排的话。所以两个人脸上都是微微的笑意。
宋源怀疑自己喝下去的不是红酒,而是高度的烈性白酒,不然怎麽刚刚喝了这麽一点,就觉得醉了呢?他嚼著嫩滑的羊肉,忽然想起来几天前在苏致信家吃的那顿早饭,心中很是怀念,很想再吃一次,於是索性就借酒装醉。
苏致信是何等人,岂能看不出他的小把戏?可他偏偏什麽都没说,两个人吃完东西,喝完酒,苏致信动作利落的收拾好餐桌和厨房,看著依旧趴在沙发扶手上的宋源,稍微皱了皱眉头,随即带著一丝半是纵容、半是无奈的笑意,问:“怎麽了?醉得厉害吗?”
宋源两只眼睛湿漉漉的,软趴趴的说:“嗯。”
“想不想洗个澡?”
“想。”
“那一会儿穿我的睡衣可好?”
“好好!!”宋源觉得有些迷惑了,这人,怎麽这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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