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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俺的小受、蓝藻大的催文砖~~
第一百九十四章
第一百九十四章
如果仔细算来的话,先认识井凰的人是秦竹。而先对井凰产生注意的,却是秦笙。
当时秦竹和秦笙都已经从小学毕业进入了琉辉中学。
琉辉是一家只有初中部的普通学校,在秦竹初二的那一年,琉辉本就不大的操场被全部给分割了出去造起了一片不菲的网球场。
场地当然不是给琉辉的学生用的,而是另一家有来头的学校所买下,那家学校就是北凤中学的初中部。
当时的井凰已经是北凤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他比秦竹大了一岁,念初三。
秦笙的病算是控制的很好,秦竹只要有空就会陪在他身边。而弟弟在学校里也比他想象的要自在很多。
秦竹记得医生说过,如果可以,最好在弟弟情绪稳定的情况下扩大一下交友范围,让他的心情开朗些,也许有助於他的康复。
然而他和班上的同学虽然交往不错,有时候放学甚至会有人来喊他出去玩,不过都被秦笙回绝了,他只愿意和他哥哥时时的腻在一起。
一直到井凰的出现。
秦笙和井凰是怎麽相遇的,秦竹其实并不是十分清楚,小笙告诉他的版本是他在放学的路上被人堵,恰好井凰路过所以救了自己,而井凰提过却说是小笙自己主动过来认识他的。
有一天,秦笙告诉秦竹,他很想认识一个朋友。
秦竹很好奇,这还是秦笙第一次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有兴趣。
秦笙告诉他,那个人叫做井凰,是北凤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他每星期的周三和周五都会来琉辉的网球场打球,他说很想和他做朋友,可是心里有些害怕,希望哥哥可以帮他。
交朋友这种事情秦竹哪会,他自己都是半温不冷的凉水一杯,而且井凰的名字他也是听到过的,在男女生里都风传的非常厉害,从里到外都是超优的那一种,而且又是就读於那种学校的,哪可能稀罕和他结交啊。
不过在秦笙期盼的目光下,秦竹除了答应不做他想。
这件事的开头的确是有些狗血,不过之後的发展却更富戏剧。
秦竹其实很有冲动直接想到井凰面前来一句,“喂,小子,我弟弟想认识你,我们互相报下名号吧。”
不过这种很残的举动他永远只会在脑子里反复过滤,最终不会付诸行动。
就在他左思右想,怎麽可以用男人一点的方法去认识一个同性而不显得恶心,不被人一脚鄙视的踹回来时,一件事情将他的所有念头全数浇灭了。
秦竹想,妈的,还认识井凰呢,他没追杀我就不错了!
为什麽,因为秦竹和季语诺大干了一架。
季语诺,同样是北凤初中部的大红人,井凰的第一死党,却被秦竹一拳给打飞了眼镜,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熊猫眼。
为的什麽事,秦竹已经有些记不得了,不过据之後季语诺数次的咬牙切齿回忆,大意就是秦笙被人在学校欺负了,问过同学说是A班的XX所干,秦竹遇到弟弟的事情向来就是脑充血的不管不顾的,听人一形容样貌,就脚底生风直冲网球场,到後面连人家是来打球和打扫的都没分清(A班的XX是打扫网球场的),就送了人家一只乌眼鸡……
年纪小,总是好斗热血外加无脑的,季语诺现在就算修炼的再狐狸当初也就是一个毛头小子。无故被人抡了一拳,没有不打回来的道理啊,於是两个人就对上了。
秦竹的优良性格在这时依然大发神威,季语诺斯文修雅,却也是练过几手的,不过从没见过这麽不怕死的家夥,打起来半点不要命,这场架最後谁都没有得到半点好处。
以至於秦竹在家躺了两三天,再去到学校的时候,井凰和季语诺就站在校门口迎著他了。
那时的井凰眉眼不算长开,不过气势已经很有一点了,那张脸精致的不像话。
他对著秦竹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道歉,说的是自己朋友不小心欺负了他,不过他也有责任,无缘无故的打人,怎麽说也是不对的。
秦竹看他态度不错,说的也很是冠冕堂皇,不过秦竹却没有领他的情。因为他觉得井凰这家夥非常的虚伪,单就看他没什麽表情的脸和眼神,就知道他不是真心。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井凰这个人和季语诺都是心眼多到骨头里去的那种人,熟悉他们的就会了解,他们从不以暴制暴,而是喜欢怀柔政策,喜欢让一个人从头到脚全部诚服,收服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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