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广告牌(第2/2 页)
。可惜的就是太少了,要是多一点比如十万八万的,那一整年都不用干活了。不过这钱只能赚一年,到明年这个时候,大家都知道拆迁不了,业委会绝不会再把广告牌承包给米嘉。
就算米嘉签了合同都没用,业委会自己出个通知就把广告给否了,米嘉还能跟他们撕破脸打官司吗,就算真的去打官司还打赢了,拿的钱都不够给律师费的。
炸鸡店隔壁是桂林米粉,这店只有招牌,没用广告牌,米嘉就跳过去。再隔壁是一家『药』店,不是连锁,所以很需要广告牌,除了自己楼上租了一大片广告牌,在楼顶还租了一块。
这是广告牌最大的客户之一,米嘉本来已经做好了要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药』店的老板对米嘉的提议非常赞成——他本来就在苦恼要不要租多一年,现在可以一个月一个月付款再好不过。
『药』店隔壁是两家手机店,表面上竞争很激烈,这家送电饭煲,那家就送风扇,这边搞活动,那边就大减价,实际上两边都是同一个老板,用的同一个仓库没,卖的是同样的手机。
这两家店也租了两块广告牌,针锋相对,形象分明,似乎有不共戴天之仇。有客户进门,导购都会说对方的坏话,声称自己这儿物美价廉,对方物廉价美。
一进门,首先看到的不是手机,而是电风扇电饭锅花生油还有鸡蛋,买手机就送,看着很是划算。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人家送多少出去,都会在手机上赚回来。
米嘉拿着业委会的通知上门也没见到老板,只是来了个刘经理,告诉米嘉他们已经找到了新的铺面,所以不用租这边的广告牌了,言语间还很不客气。
“米先生,你们这儿的服务我不得不说一句,很不专业!”刘经理说,“我们跟你们投诉过多少次了,桂林米粉味道太大,影响我们生意,客人来了都不仔细看手机,捂着鼻子看不了一会儿就跑了,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们赶走!”
“他们先来的,你们租这铺面的时候就知道隔壁有桂林米粉啊。”米嘉忽然想起一事,“业委会答应过你们要把桂林米粉赶走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刘经理的抱怨就有道理。
“这是商业规矩,还用得着答应吗?他们先来的又怎么样,我们老板都租你们房子了,你们就应该把桂林米粉赶走!”经理说,“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的小屁孩,什么都不懂。”
这些商铺并不是业委会的产业,都是别人买下来出租的,委托业委会管理而已,因此业委会能收点管理费。这种情况下业委会怎么可能赶人,就算商铺属于业委会,人家都签合同了,有没有违反管理条例,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赶走。
说味道大那也是夸大其词,这是桂林米粉,又不是螺蛳粉,飘出来的是香味,不是臭味。这种lc区的商铺和餐饮做邻居再正常不过,又不是购物中心。就算在购物中心里面,也不可能没有餐饮,顶多就是间隔好点。
至于社会经验,米嘉的确是没有,可哪里的社会经验都不可能说无端端就帮手机店赶桂林米粉啊,两家手机店的租金加起来也没比桂林米粉多多少。
从米嘉一个宅男的角度看就更是如此,他要买手机,当然首选网络买,就算找实体店也不会找品牌机的旗舰店。就算实在没法子要去这样的手机店,手机两年顶多买一次。桂林米粉就不同,隔三差五就要吃一顿,早午晚餐都方便。
“那真对不起,我们不能这么干。”米嘉说。
“所以我们不租了!老板已经另外找到铺子了,比你们这里好十倍!不,应该说一百倍!”刘经理说,“广告牌我们是不要了,你们哪凉快哪呆着去!”
一般做生意的人说话不会这么冲的吧,这个刘经理是吃了枪『药』吗?米嘉记得这两家手机店好像没搬走。不过也说不准,可能是换了一拨人来做,不是原来的店。
“那请你给我写个情况证明吧。。”米嘉说。
“什么证明?”刘经理问。
“就是你们不再租用广告牌的证明。”米嘉说。
“真麻烦!”刘经理随手拿了一张用过了的a4打印纸,撕下一半随手写了几个字给米嘉。
“要盖章。”米嘉说。
“有你这么麻烦的吗!”刘经理很不满意。
“免得以后有争议。”米嘉说。
“拿去!”刘经理不耐烦的拿出公章盖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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