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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达大沙漠进发,一定要在涅尔森动手之前挖走所有的水晶果!矮人大队浩浩荡荡地开向甘达,一路上又有无数矮人闻讯赶来,加入其中。矮人们迈着杂乱的步伐,小跑着向沙漠奔去,大地都为之震动!”
“但当矮人们赶到甘达大沙漠的时候,他们却都傻了眼。沙漠里一块水晶都找不到了。只有一种奇异的紫红色液体生物在沙砾中蠕动。矮人们大失所望,纷纷开始跺着脚拔自己的胡子,咒骂狡诈的涅尔森夺走了他们的水晶,丝毫没有想到水晶果本来就是涅尔森创造的……”
“那种液体生物就是甘达史莱姆?”
一个少年打断了吟游诗人的讲述,问道。这是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材瘦小,显得非常纤弱的样子。他的头发和瞳孔都呈温暖的洋红色,没有什么光泽。
“对。”吟游诗人侧着头,转向少年所在的方向。“你说的没错。涅尔森神用一天时间创造了甘达史莱姆这种生物,把它们散放在甘达各处。甘达史莱姆喜爱吞吃发亮的晶体,而且因为是液体生物,可以很容易的进入沙土内部。涅尔森用它们来消灭水晶果。矮人们找不到水晶,骂得累了,垂头丧气的离开了甘达。涅尔森在天空中看得眉开眼笑,愉快的离开了甘达,再也没有回头。”
忽然,一个路过的士兵跑了过来,提着那红发少年的耳朵把他拉了起来。后者正听得入神,完全没留意身后的动静。
“李维!你在这干什么?医生正在到处找你呢!”士兵喊道。他身材魁梧,像一只狗熊一样。他头戴着一个黑色的金属头盔,头盔下沿中央的位置有一个突出的尖角,护住了鼻子的部分,以至看不清他的长相。只看到他下巴很宽,密布着黑胡茬。
“糟糕!把医生的事给忘了!”红发少年立刻开始慌慌张张的向市集外跑去。
“这小鬼。”士兵抽了抽鼻子,咧嘴笑了。
“后来,甘达史莱姆渐渐扩散到全大陆,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没有了水晶果,它们就吃它们能找到的一切晶体。有趣的是,史莱姆身体的眼色还会随着它们吃下去的晶体的颜色改变而改变。比如吃下了蓝宝石的甘达史莱姆,就会转变成海蓝色,吃了祖母绿的甘达史莱姆会呈现晶莹艳丽的绿色,而吃下了玉石的甘达史莱姆会呈现出玉石所具有的各种色彩,翡紅、浊绿、紫色、白色……因此它们常常被依照颜色划分成许多门类,很少有人知道甘达史莱姆其实只有一种。在生育后代的时候,甘达史莱姆会不远万里的赶回甘达沙漠……”
李维加快了步伐,把吟游诗人和史莱姆的故事远远抛在脑后。他离开了冷清的市集,在城市狭窄而杂乱的小巷里穿行。他得尽快赶到医生那里,把从斯博德子爵那取来的诊费送给医生。医生说,其中的一成可以算作他偿还的债务。
骑士,公主,魔法师,史莱姆,沙漠。
此刻少年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字。
钱。
***
李维到达诊所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李维下意识的摸摸系在腰带上的钱袋。它好好的在那儿,鼓鼓的,里面装满了银币。钱袋的质地很好,是丝绸制成的,上面用金线绣着斯博德子爵家的玫瑰家徽,做工十分考究。李维刚拿到它的时候,几乎爱不释手。可称得上是艺术呢。李维想。
李维猜测医生会把钱袋卖掉,换成比艺术更加实惠的东西,钱。
“艺术品?哦呵呵呵……”医生用白得有些不健康的右手掩住嘴巴,得意的长笑:“只有换成钱的时候,才能体现出艺术的价值。话说回来,这玫瑰绣得还真不错。但如果是卡曼家的蟾蜍家徽,肯定会更值钱!”
一定是那样的!
想到医生可怕的笑声,李维禁不住浑身发抖。越过窗前的一片蔷薇丛望去,小屋里的灯亮着,一个人影低着头,正在忙着什么。
医生一定在数钱吧?铜币、银币和金币。李维想。不知今天赚了多少?
李维蹑手蹑脚的走到小屋的门前,推开了破旧的木板门。“吱呀——”一声,李维打了个冷战。其实李维今天圆满的完成了讨债的任务,不必害怕医生责备,但他已经养成了难以更改的习惯。一想到医生就紧张得不得了。
木板门忽然倒向一边,李维连忙用手扶住。唉,这门早就该换了。李维叹了口气。他们收入不少,但过得一向寒酸。
“是李维吗?”
“是的,医生!”
“敢回来的话——钱都讨到了吧?”
“当然,医生!”
“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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