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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来自加州或纽约州的真正的“数学天才”,我不但技不如人,连问问题时都胆怯了,生怕我的同学们看出我这个“全州冠军”的真正水平并不怎么样。这么一来,我就越来越落后,到今天我对这门课还是“半懂不懂”(这又是一个“沉默不是金”的证明)。当我上完这门课后,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些“数学天才”都是因为“数学之美”而为它痴迷,但我却并非如此。一方面,我羡慕他们找到了最爱;另一方面,我遗憾地发现,自己既不是一个数学天才,也不会为了它的“美”而痴迷,因为我不希望我一生的意义就是为了理解数学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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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琐忆(2)
就这样,我与我向往的哈佛、选择的法律、自豪的数学一一挥别。
因为懂计算机成了校园里的牛人
失去了哈佛、法律、数学,我的未来之路将往何方?幸好还有计算机。
其实,我在高中时就对计算机有很浓厚的兴趣。高中时我很幸运,学校就有一台古董的IBM机器,当时是1977年,计算机还需要靠打卡片的方式使用(就是先在一张一张的卡片上打洞,然后再把这一叠打了洞的卡片输入电脑)。有一个周末,我写了一个程序,让它去解一个复杂的数学方程式,然后把结果打印出来。因为机器运行速度非常慢,写完程序后我就回家了。周一回到学校,我突然被老师叫去骂了一通说:“你知不知道我们所有的纸都被你打印光了!”原来,这个数学方程式有无数的解,周五我走后程序一直在运行,也就一直源源不断地在打印结果。当时的打印纸都是每张连在一起的厚厚一叠,而这样一箱纸可能要花掉学校几十美金,结果被我一个程序全部打光了,老师当然很生气。
大一时,我很惊讶不用打卡片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而令我更惊讶的是这么好玩的东西也可以作为一个“专业”。于是我选修了一门计算机课程,得到了我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A+”。除了赢得老师、同学的赞扬,我还感觉到一种震撼:未来这种技术能够思考吗?能够让人类更有效率吗?计算机可能有一天会取代人脑吗?解决这样的问题才是一生的意义呀!
大一期末,我找到一份工作,是在计算机中心打工,他们会按时间付点钱给我作为酬劳,虽然不多,但也是一种鼓励。同学们有什么计算机方面问题都会来找我解决,而且当时“会计算机”在学校里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大家都觉得这个人太COOL了。甚至那时候我的ID都跟别人不一样:一般人的ID都是“院系名+姓名”,比如学计算机的就是“”,学政治的就是“”,而我的是“”,cu代表哥伦比亚大学,哥伦比亚+李开复,和校长一样,多牛啊!
当然,我也做了很多无聊的事情,比如做程序去猜别人的密码。那个时候,大家还不知道密码是可以被破译的,当我“黑掉”别人的帐户以后,就用他的名义发一些恶作剧的信。有一次,我用一位男同学的账号在BBS上发了一个“单身女郎征友”的启事,害他莫明其妙地收了一堆情书。这位同学现在也在北京工作,估计他到今天还不知情,下次见到他我一定要记得告诉他,那个启事是我发的。
当时,哥###律系在全美排名第三,而计算机系只是新设的一个专业,如果我选择计算机这个基础不是很厚重的专业,前途看起来并不很明朗。如果选择法律系,我的前途大概可以预测到:做法官、律师、参选议员等等。因为在我之前有很多范本,我可以照着规划。而选择计算机专业,我甚至连将来要做什么都想不出来,当时也没有软件工程师这种职业。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人生的意义”和“我的兴趣”(做一个不喜欢的工作多无聊、多沮丧啊!),并没有让这些现实就业的问题影响我。于是大二时,我从“政治科学”转到“计算机科学”。当时,一个物理系的同学开玩笑说:“任何一个学科要加‘科学’做后缀,就肯定不是真的科学。看看你,从一个‘假科学’跳到另一个‘假科学’,跳来跳去还是成不了科学家。”
每天两毛五,游戏打到9999
我还有一个一般人不知道的“专长”:打电子游戏在学校是——没人打得过我。
以前的电子游戏比现在简单多了。我常玩的一种游戏叫做Space Invader,屏幕下面有四个堡垒,可发射子弹,上方是很多妖怪,需要把他们一一击中。那个时候的游戏机很“笨”,妖怪不是很快地飞来飞去,只是在慢慢移动。这种游戏投币才可以玩,每次两毛五,而我没什么钱,一天两毛五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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