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4/4 页)
秋香》及《九品芝麻官》。
他喜欢摸我的手,自掌心处轻轻往指尖抚摸,一点一点按揉着,很是舒服。
初时,我不大习惯,总会抽回手,压在大腿处不让他捉去,随着次数增多,我逐渐习惯这亲昵的举动。
他喜欢早上刚起床时接吻,有时霸道不让人呼吸,有时却又柔情似水的令人流连不舍分开,喜欢把口水全搅和进我的口腔,即便刚睡醒口中异味非常浓厚,却总说很甜。
说情话说得甜死人也不打紧般。
我一直是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中,不知道依靠、软弱为何物,不知道把一个人放进心底是什么滋味,然自从认识项丞后,我才懂,什么是想念。
我慢慢接受项丞,慢慢把重心从自己身上移开。
偶尔询问项丞工作的心情,聆听他的想法与感触。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行径是「了解」。用心去认识一个人,去了解一个人,把一个人的世界变成两个人。
这样的爱情,一旦单脚踏入后,要抽身是痴人说梦,因为你会在不知不觉间愈陷愈深,像个傻子一样,成天挂念着那个人,当你发觉时,一切都太晚了,你已经全身陷入泥淖中,无法呼吸。
临近中午的时候,项丞突然打了电话过来,我一瞧来电者,于是接听:「喂?」
项丞带着浓厚笑意的声音从话筒内传进耳里,『念,你在事务所吗?』
「嗯,怎么了?」
『今天剧组在事务所附近的公园拍摄,现在暂时收工,我们等会儿一起吃顿饭吧。』
我看了看手边的行程表,上礼拜从何善那接手了一起财务纠纷案件,不过基本上资料搜集得差不多了,下午应该没什么事情。
「好,我去找你。」我阖上笔记型计算机,拿了公文包,一边说一边打开门往外头走。
『嗯嗯,我等你!』
通话结束后,我盯着手机,想到这是头一次和项丞在外面吃饭,内心不由得有些紧张。
一怔,突然发觉自己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不过就是吃个饭罢了,有什么好心跳加速的。
我不由得失笑摇了摇头。
加快行走的脚步,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来到项丞说的公园。
果然,那儿围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