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4 页)
歌,原来《无聊军队》里的歌他们一首也没唱。当然很多人都不喜欢重复过去,可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乐迷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他们想听一些曾激励过他们的旧歌,说是“怀旧金曲”也不过分吧!其实我就想要那种大合唱,那会让我想起当初喜欢他们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应该搭配着唱点旧歌,毕竟在写它们的时候你们不后悔!
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没有怎么唱旧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没原来精神,尤其唱歌时那种劲,那种当时执著的眼神跑哪儿去了?!痛仰唱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撞。我个人感觉,不对请指正:一个乐队,在面对着台下众多乐迷的时候,唱的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新歌,无异于手Yin。
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写了我应该写的,没写一些想写但暂时无法写的。回想那三,像我渡过的三天蜜月,再多遗憾也无法冲淡我对它的感激和爱,尤其是在迷笛这三天,我重新爱上了朋克!!!哥们们,我重新爱上了朋克!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这就像一个梦又回来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
关于诗歌
没有音乐,生命是个错误
没有诗歌,人生是黑白的
在我生活中占最大比例的只有这两样事物——音乐和诗歌。我是一个狂热的诗歌份子,一日不谈诗不欢,看到诗歌就两眼放光,曾有段时间每天必写诗,写完后还到处打人朗读,实在找不到就打电话过去在电话里读,还要让听众谈“读后感”,弄得一些不是诗歌圈里的朋友不胜其烦。当时在我的诗歌论坛里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口号:“让现代诗歌永不消逝是我们八十后诗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同志们哪,为了诗歌,混死算了,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要拿得出嘛!”“当尸横遍野的时候,我要踏着白骨前进”。
而音乐我喜欢英式和OLD SCHOOL,有时我甚至觉得音乐在我生命中的比重更大,只要我醒着,家里就一定要有音乐声,我无法容忍没有声音的寂静。
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是和我一样的诗歌爱好者,他们分布在祖国的天南海北,我们通信,互相寄CD和民刊,打电话互通有无。但写诗有时候是一件青春的事,有很多网上认识的诗人消失或后来没有什么消息了,听说最近还有一个诗人出家了。而那个八十后诗人中最早因病去世的诗人崔澍,原来我们的关系都不错,我还和他在聊天室和QQ上聊过天。挺好的一个小伙子。
有时候好长时间不写诗,就像一个世纪没写诗一样。所以看到有人和我一样说“好像已经有一个多世纪没贴诗了”感到很亲切。在刚写诗的时候,一个礼拜没写诗就像一个世纪那样长。
我的八十后和十九岁的夏天
在我19岁的夏天,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用高地音乐论坛里一个网友的话说就是“小资打败了朋克信仰, 边缘文化被冲击得上吐下泄。”如果他是说我曾经也是个朋克(或是具有朋克精神)的话,那我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真的曾经以朋克自诩过吗?我的“朋克蜜月”过去了吗?虚度了吗?反正我现在是连痛苦的信仰也不听了,我现在听莫文蔚。就是那个天津网上经常写点小资文章的女生们最喜欢的歌。我每天下午起床,吃东西,去外面溜达两圈,偶尔去个北大的未名湖转转,冲着夜晚的湖水发会儿呆,有时候看看DVD,经常在首都图书馆快下班时匆忙地去还书借书。我还是那么喜欢看古龙的小说,有时候几个小时面对空白的稿纸,死的心都有啊。在半夜上网,去自己的“春树下”诗歌论坛回贴删贴。说是诗歌论坛,但除了些原“春树下”的老诗友以外,别的冲着我的名字来的大多数的人,素质可都不太高。曾经有一句话“你总是在早上抽烟、喝咖啡,问我喜欢莫扎特吗?”嘿嘿,鉴于春树下人员的素质问题,还是把“莫扎特”改成“莫文蔚”得了。
因为签名售书,我去了两个没去过的城市,大连和成都。在大连我几乎没有私人时间。我住的是开发区的一个小宾馆。屋里旧旧的,有种发黄的色彩。我住的凤凰宾馆外面,是一条长满合欢树的小路,阳光就照在合欢树上,粉红色的伞状的花被风吹散在地上,我从树下走过,留下满身的香气。那两天,阳光非常灿烂,我看到了海,还有开阔的公路。我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感受到更多陌生的东西。成都相对要生活化一些。我是独自去的大连,成都是我的几个朋友一起陪我去的。在那里,我见到了吉木狼格、何小竹、六回等诗人。在夜晚,独自去了玉林路的小酒馆,在里面遇到了鼓手毛豆,他好像是到附近的城市巡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