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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就觉得我身边的人都比我要艺术。这是一帮南京的音乐爱好者们。穿得都和北京的音乐爱好者稍有区别。可能更细致?更淡雅?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北京小孩儿的那种劲儿。南京和北京果然是两个城市。
但我对南京暂时还没什么感觉。我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我会在我的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我会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上上网,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我买点唱片和DVD,我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我懒懒散散。
那应该是一个像北京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我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唯一像我平时的装扮,就是我和平时一样,穿着我的匡威球鞋。它已经脏了。
我看到了许多小孩,我喜欢他们的头发。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我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我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我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第一支乐队演完,我走出门抽烟。看到了唐姐。“唐姐,”我叫她,“我是春树。”“啊,春树啊。你来了。”唐姐很热情。她穿一身黑衣。又温暖又潇洒。她让我在门口的黑布上签上我的名字,我不好意思地拿着一支粗笔,写上“春树”两个字。她让人拍下来,于是我只能再写一遍,这次我写的是“春无力”。她介绍我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我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那个坐在我左边的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我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我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我们聊起来天,我特别饿,极其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我和苌苌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我和绿T恤聊着天,就叫他D吧。D说原来你是春树啊,我说看着你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我问他。
天秤。他说。
我们又聊了一些什么,我一直记得唐姐的笑容。中途我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我说“再见”。D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我对苌苌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我松开苌苌拉着我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我才发觉气氛不对。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我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我已经忘了。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我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我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我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D坐在我后面的座位上,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我喜欢他们的成都口音,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有四川的朋友,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我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我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特差吧?”D说。我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很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我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我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我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感到尴尬。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我和D一起去找他们。剩下的人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我狂吃,一边和外外聊天。苌苌和D看起来比我和外外都成熟。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我听到了我喜欢的南京的七、八点的歌。我们让老板放大点声,我听到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D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又递给我。我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为什么不呢?
我还没什么感觉。我们吃完了饭。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