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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怕。约哥哥说得对,她今天的话会给哥哥带来大麻烦,可是她不说的话,哥哥会更难过吧?
“豆哥儿?”
任蔻勉强一笑,“没事儿,只是觉得。。。。。。大哥啊,你变老了好多哦。”
任晖佯怒,怪声怪气道:“还说没给沈约带坏,还没进他门,那贫嘴样儿就学了个十足十!看我明儿个不打断他腿。”
任蔻扑哧一笑,终是开怀了,望向哥哥了然的眼睛,她知道,哥哥在告诉她,亲人之间,没有利用。
隔了三进屋,就在任蔻的小院正後方有一间安静的小屋,屋前有竹篱,院中有菜畦,仿佛南山下某个贫寒人家。这间屋子与整座大宅太相悖离,矮小平凡得突兀。沈家和任家虽是对门,可任家的大宅生生占据了半条街,一应仪制,均是按著王爵府邸制造,阔大奢华之处难以言说。宅子的主人很清楚,若是容得下,这点享受绝不致招祸,若是容不下,再多的谨慎也是白搭。所以不同於沈府的低调,任家的屋子,向来最大最豪华。
而这间破落的茅屋,却是坐落在任府正中央。
一位穿著棉衣的老人,正靠在菜畦边的躺椅上望著自己种的大白菜,现在不过秋天,他膝上却盖著厚厚的毛毯,老人的棉袍洗得有些发白,毛毯却是上好的紫貂皮,朴素和奢华的对比过分强烈,以至於你一时弄不清他到底是何等身份。
而他身旁侍立的男人,很多人都很熟悉。
飞雪楼总管,任二当家。
老爷子的手上转著串乌木佛珠,神情恬淡,眉目间却隐有重忧,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任炜棠却是晓得的。这些年老爷子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金戈铁马间受的大大小小的伤缠绵不愈,在这样秋风凉的夜里,老人身上的每个关节都说不出的难受。褐黄的老人斑、斧凿般的皱纹,雪白的乱发──他看起来太老了,远远比六十九岁更老,这是长年征战的结果,属於军人的荣耀和痛苦。
应国三千里的江山,是用枪炮弓弩,在沙场上打出来的。老爷子这一辈子与武器打交道,不知杀了多少人,灭了多少应国四周的部族,千万人死於面前亦可面不改色。族中多少子侄埋骨他乡,如今他关怀的人已然不多。
可他不能死。
因为依靠一棵大树的鸟儿太多,除了他,没有人能同时成为任家的矛和盾。
这是他最大的隐忧。
但老爷子现在没有感叹的闲情,老人家早睡早起,他并不愿意在晚上听自己的二儿子汇报一些芝麻绿豆大的闲事。任炜棠已经向父亲汇报了他手上掌握的所有信息,见父亲没有反应,心中也自忐忑。
任家已历经三朝而不倒,但这并不代表著每一次改朝换代没有它的惊心动魄之处。
可老爷子的关注点似乎很是奇特。
“听说沈约那孩子今天去楼里玩了。”
“是。”
“这位故人之子啊”,老人沈吟半晌,“有好好招待没?”
“儿子一直让人盯著,没出什麽大乱子。”
老人叹了口气,将膝上的毛毯又往上拉了些,“少年人贪玩,什麽该跑不该跑的地方都去,炜棠啊,你也算长辈,总要看护著他些。”
任炜棠沈吟片刻後应承下来,“儿子知道。”
“炜长不在的时候多,炜方他们几个又只知带兵,这些年委屈你了。”老爷子似乎有些怜惜儿子,抬头望了他一眼,任炜棠帮父亲拢拢被风吹散的头发,轻轻摇了摇头。
“可你要清楚,你和晖儿,将来就是任家的两条根,这楼子,你得牢牢地守住了。”
“是。”
“只会玩些小手段,还不成气候啊,无需太过担心。”老爷子自言自语道,有点吃力地起身,任炜棠心中有一大堆疑惑,然而他做的,只是扶父亲回房,服侍他上床後帮他掖好被角。黑暗中,老爷子满意地弯起嘴角,无论敌方强弱,不轻视,有耐心,这样的人,即使非良将,也足以守成。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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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预告:第四章、萧郎心在青天外,从此秦楼是故人
第四章
第四章、萧郎心在青天外,从此秦楼是故人
大凡做生意的人到了别家店里,总要研究一下铺子的位置、店堂的采光、房间的布置和陈设、甚至於小厮的勤快程度。而读书人却不一样,他们只注意自己想看见的东西,对周遭的事物鼻孔朝天视而不见,偏偏还要假装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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