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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可以说,同时代没有其他任何一位电视主持人能与他相提并论。他的节目伴随美国人度过最为动荡的年代:从风起云涌的黑人民权运动到席卷全美的女权运动,从疯狂的摇滚音乐热潮到目无一切的嬉皮士的一代,从越南战争到古巴导弹危机,从肯尼迪总统被刺到阿波罗飞船登月,美国固有的社会秩序、道德观念在动尧分化、瓦解,人们激动、烦躁、不安,对未来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而这时,克朗凯特,这位相貌平平,声音低沉的大鼻子新闻主持人,却以其正直的人格魅力和严谨客观的职业素质赢得了人们的普遍爱戴,成为那个怀疑一切的时代中公众可以信赖的人物。以至于当他从越南前线发回报道,称越战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后,约翰逊总统黯然地叹息道:“失去了克朗凯特,我就失去了整个美国。”
他的敬业精神也被广为称道。他曾成功地进行过数次阿波罗登月飞船的报道,最长的一次连续工作三十多小时。为了不说外行话,把艰深的宇航知识平实地介绍给普通电视观众,他大量研修了这方面的专业书籍。其深入浅出的报道使专家们对其准确性惊叹不已。而当阿波罗11号在月球上着陆的那一刻终于来临,他只说了这样一句话:“哎哟,我的天哪!”而当时其他电视台的主持人则说了不少事先准备好的诗一样的赞美语克朗凯特对所报道的内容作出的近乎学术性的钻研和他朴素的平民化的情感,正是他的魅力所在,而这一切,他做得那么自然,甚至从未加以“设计”。
面对这位比我年长五十多岁的,具有传奇色彩的美国同行,我发问了:“如果在‘主持人’和‘记者’这两个称谓中选择一个,您希望别人怎么称呼您?”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记者。当然是记者。”
他接着说:“主持人是个很含糊的概念。其中有的人只是很好的播音员——当然,播音本身也是值得尊敬的职业,但却没有参加节目的采访和制作。
而‘记者’,则比较明确地划定了我的职业性质。”
当然,美国的一些大众型节目的主持人并不面临类似克朗凯特先生在职业称谓上的选择,以谈话节目(也称脱口秀)的头牌主持人奥普拉·雯费瑞女士为例,虽然在初期她当过几年记者,但是在她二十多年的电视生涯中,主要是在演播室中主持谈话节目,可以说跟记者这一行是分道扬镳了。美国的谈话节目多达三十多个,大多每周播出五次,因此无论在节目的数量与质量上竞争都是非常激烈的。而奥普拉竟在二十年中独占鳌头,成为美国电视、文艺界中年收入最高者,以一九九五年为例,达一亿七千万美元。她的成功所凭借的是什么呢?是她的外貌吗?她是一位四十多的黑人妇女,中等身材,相貌平常,体重曾达两百磅(约九十公斤);是她受过什么主持人的专业训练吗?她仅在大学上了两年戏剧专业,尚未毕业就开始了工作。我反复看了她的节目,觉得她成功的秘诀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与观众真诚的感情交流,既敞开自己的心扉,同时设身处地体会他人的苦乐。在一次关于美国少女被强奸一题讨论时,她竟全盘托出自己十五岁时被摧残的亲身经历。这样坦率和真诚怎能不打动观众的心呢?她曾经把自己的成功经验归纳为两个字:“分享”。
在哥伦比亚大学期间我主修国际传媒专业。
作为常青藤名校之一的哥伦比亚大学的藏书量不可谓不丰,我却没有查找出一本有关所谓主持人理论方面的书籍。有关主持人的著作除名人传记外,只有一本名为《采访的艺术》的书带有一些理论色彩。作为一个电视大国和主持人这个词的发源地,出现这种现象一开始让我很诧异,问及指导老师,他反问道:“主持人艺术?没听过这样的说法。”
记得过去在国内曾看过不少主持人理论方面的文章和书籍,也曾被有意著书的人士采访,谈过电视主持的经验和体会。“主持人艺术”的概念堂而皇之地出现于电视评论界,也成为不少有志于做电视主持人的年轻人的理想追求。
而现在,我却第一次对这个提法产生了根本的怀疑。
主持有艺术吗?
如果说没有,那么怎么解释诸如镜头感、语言的分寸感、现场气氛的调节,个人情绪的把握等等对主持人的要求呢?又怎么解释世界范围内一位位卓越主持人的魅力呢?如果没有艺术可言,电视主持人这一职业岂不显得立足不稳?
慢。我似乎发现了问题:电视主持人——这个眼下时髦的职业,有严格的定义吗?换句话说,这算得上是一种明确的职业吗?
让我们先到美国看一看那里的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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