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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并非预感,而是一种担心,担心他见到最怕见到的结局。
然而,当他赶回原来的位置后,却没有了小陈的身影。
“你是在找这个人吗?”
一个带着浓厚地方口音的声音响起,随后草丛中出现一个穿着落魄的男人,他将一具尸体扔在了队长面前,双手握刀,浑身浴血,眼神鹰一样锐利。
队长的双眼瞬间一紧。
“放心,俺不杀你,告诉你们那些人,想杀俺,就来这里找俺,这是俺的老家。俺叫做赫连慕天。”
落魄男人面无表情的吐出几句地方话,然后缓缓离开。
他手上的双刀,犹在滴血。
队长这个时候很想冲上去,但他却感觉双腿酸软使不出力道,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这是恐惧,面对一个浑身带着匪气的人,所带有的恐惧。
他一度认为这是没有出息的体现,但后来,他明白了,这是人类的本能。
面对大西北悍匪赫连慕天,他不战而退。
☆、雷狐
这位彪悍到令人发指的大西北悍匪,在解决了追击他最紧也对他最有威胁的□□小队后,擦拭了一下弯刀上的血,蓬头散面,他在这个西北荒原上行走了接近三个小时的路程,犹如一匹荒原上的苍狼一般,不知疲倦,大约下午五点左右,他来到一个国道位置,这条通道可以拦截下一些长途车辆,到达他想要到达的地方。
他行走了三个小时路程,到达国道的时候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在路上,花费了接近两个小时也的时间用来布置疑点,用来迷惑追击他的人,对于他这种在荒原上一把刀一根绳子就能对抗一个连队的超级悍匪来说,做几个迷惑敌人的套子,实在是简单至极。
他在国道上隐匿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一辆开往内蒙的车。
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家是在内蒙。
清晨七点,他回到了久违的家。
像他这种有上顿没有下顿的悍匪,本该是没有家的,但是他却无法抛弃这个地方,因为在这个家里,有一个他不能抛弃的人。
女人。
这个女人,双目失明了。
赫连慕天风尘仆仆坐了13个小时的车到家的时候,这个女人正坐在帐篷里,用针线纳一个鞋垫。
虽然她失明了,但是买来的鞋垫上都有孔,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她也能准确的把针线缝上。
赫连慕天刚刚打开帐篷,就愣住了,他打开帐篷的手依然在那里,保持着原来的动作,身体僵硬。
或者说不是僵硬。
因为他的身躯以一个微妙的弧度弓了起来,草原上的野兽,在面对敌人的时候,通常也会做出这样一个动作。
“回来了?”
女人温婉的声音响起,“有一个朋友来找你,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两天了。”
赫连慕天眼神锐利的盯着那个坐在床头的男人,黑头发,却是蓝眼睛,看不出是哪个国家的人,从长相上看去,像是一个混血人,这个男人有一张俊俏到让人嫉妒的脸庞,棱角分明,他的穿着十分得体,身上相当干净,一双手的手指细长,只有赫连慕天这种在刀尖上讨生活的人,才能看出,这个男人的食指和拇指之间,有一层深厚的茧。
角度相当刁钻。
唯一不和谐的就是,他生着一双三角眼,让他本来帅气的容貌,增添了几分狡猾。
赫连慕天没有放下帐篷,鹰一般的眼神,直视着这个男人,带着不加掩饰的敌意。
没有人知道,赫连慕天之所以杀人,仅仅是为了这样一个失明的女人。
但是现在,这个男人的出现,让赫连慕天的秘密,不是秘密了。
一瞬间,赫连慕天就起了杀意。
“我们出去谈?”
这个混血男人操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面对赫连慕天满脸的杀气,并不在意,一副淡然的表情,他的嘴角还带着笑容,讨厌的笑容。
赫连慕天没有说话,而是让开一步,目的已经很明显。
他不会先这个男人一步走出帐篷。
他的谨慎源于这个男人身上不同寻常的气息。
那是一种让赫连慕天这种悍匪都警惕的危险气息。
男人耸耸肩,施施然走出帐篷,一脸的轻松姿态,闲庭信步。
等到他走出帐篷,赫连慕天才走了出来,遥遥看着这个男人。用浓厚的乡音开口道:“不管你是谁,你触犯了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