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第1/4 页)
林函谨一直都有让人惊艳的感觉,这点她知道,他那什么英挺的鼻子啊,刀削的轮廓,搭配得如天神般的五官,这些她也知道,可是没想到,经她这么一仔细观察,他的肌肤竟然细致得毫无毛孔,光滑得犹如美瓷,就他这好得没天理的素颜,比电视上那些不知扑了多少层粉底,严重被PS过多少次的女明星们所拍的化妆品广告还要毫无瑕疵!吹肤可弹!就连初生婴儿的嫩滑肌肤都不及他的三分!
最重要的是,也是最让她生气的是,比她的偏干性的皮肤是好太多了!所以,让她很是心胸狭窄地狠狠嫉妒着林函谨。
唉,他如要不是鼎鼎大名的林函谨,只是一个明星或者模特的话,一定会是化妆品广告的超级宠儿的,他代言的化妆品绝对会引起疯狂的抢购的,不要说别人,她,莫默铁定会是第一个去排队抢购的。
还有他那垂下来的眼睫毛,犹如是两把充满书香味的墨黑扇子,她要是那些爱戴假睫毛的美眉啊,一定会他把的眼睫毛都给全拔光的,让他一根毛都不长!因为实在是太欺负她们这些眼睫毛稀少又短的美眉了!
还有还有,他那黄金比例的身段,啊!啊!啊!简直就是人神共愤了!太天理难容了!
就在莫默在心里握着小拳头昂天嚎叫时,林函谨突然睁开眼睛,目光灼灼却又带着几分迷人的慵懒的盯视着她,声音又是没天理的好听和富有吸引的磁性:“看够了吗?”
“看够了。”不知是被吓到了,还是因为诚实就是好孩子,莫默本能反应地乖乖地点点头。
“那感觉如何?”好听又磁性的声音带魅惑地引诱着。
“你很漂亮!”莫默想都没想就把脑袋里条件发射地蹦出的这四个字给脱口而出了。
第101章 啥最响,马屁最响!(四更三)
话音刚落,莫默马上随即反应过来,“漂亮”是形容女孩子的,“俊朗,帅气”才是形容男孩子,连忙摇头兼摆手地补救说:“不是的,我说表哥你漂亮的意思就是说表哥你很帅,很英俊的意思!”
让她意外的是,林函谨并没有青灰和冰冷着脸,反而眼睛闪过一丝亮光,且那薄唇还轻轻地扬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车厢里的气氛也好像洋溢着愉悦的气息。
莫默是有所感觉林函谨的愉悦的,在心里是huhuhu地欢呼,原来鼎鼎大名的林函谨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也是骚包一个,喜欢听别人夸他长得帅的话,怪不得以前不管她如何“讨好狗腿”都取得不了他的欢心,原来是拍错马匹了。
原来冰山表哥你也是凡人一个,喜欢听人夸你长得帅的这些奉承的话!莫默自以为自己终于知道林函谨的“软肋”了,而偷偷暗自得意。
于是她决定乘胜追击,把这马屁给拍得一溜一溜的响,拍得无人能及!
什么都会衰,就马屁是经久不衰的!可是,她并不知道,什么经久不衰的东西落在她的身上,也会瞬间衰落下来的。
“表哥,说实话吧,那些什么英俊啊,帅气啊,这些词用在你身上真是太瞧不起表哥你的如花容貌了,就算是用那什么倾国倾城来形容表哥你的如花容貌也显得有些差强人意!”莫默喷说着,难得不惧怕地坐近了林函谨一点。
“哦?那依你说,什么样的形容会比较适合我呢?”林函谨嘴角扬起,兴味地看着莫默。对他来说,她的靠近,比那些天花乱坠的马屁话可是要受用很多很多。
莫默又忘我地靠近了林函谨一点,头头是道地说:“嗐,表哥,我跟你说哦,现在已经不流行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一个人的好看有多少分了,流行的对比,找参照物,因为在对比之下才能更加映照出那个人有多么的好看啦,就比如表哥你,不是我吹捧表哥你,放眼整个H市,那是绝对找不出任何一个能和表哥你做比较的人来了,真正能和表哥你相提并论的,也就只有文化广场上那座雕塑了,哦,还有,市政厅的那座雕塑也是,总而言之,表哥你就是一雕塑级的艺术品!”
看着林函谨听了她的“马屁话”是连眼睛都略微弯了下来,望着她的眼神里还放出柔和的光芒,莫默心里的那个得意劲啊,就只差没吼声歌唱: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啊哈,言情小说里写的果然都是真理啊,描写男主角的英俊帅气就是用“雕塑品”或是“艺术品”来形容的,还好她聪明,看了就过目不忘!现在,她形容林函谨时是“雕塑品”和“艺术品”一起用上,那就绝对不会出错了!
却不知,林函谨之所以那么的开心,是因为眼前的她把那小小的“得意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