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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挺冷;冷风真往脖子里灌。
老子扯了扯大衣,正欲招个车,转头便见鸭子,微笑着跟在老子身后。
“鸭子,你先进去吧,我困了,先回酒店了。”我冲他挥手,他却只是淡淡地道:“没事,这个我也不喜欢。别介意,老圣也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么一位美丽的女尚书,这里的票又不能退,所以”
老子有点不好意思,都是出来玩的,谁也没有责任迁就谁。
他却又道:“这边他们估计会玩到两点半,老圣在星光那边订了包房K歌,我们先过去吧?”
坦白说在网络上,跟他一直非常随意,如今现实里往面前一站,他这般温和体贴,老子却一下子别扭起来,好吧,我承认我确实非常不习惯麻烦别人:“你可以把地址告诉我,我自己先去也可以的。”
他却已经招到了车:“你找得到路么?”
我哧笑:“给老子一张地图,老子可以横穿撒哈拉大漠。”
他却是自顾自地坐进了车里,老子看看不夜城那边,这种东西,应该是个男人也会喜欢的吧?虽然老子是认为没有什么营养
“鸭子,你真是个好人。”这句话是由衷的。
“是不是好人倒是没什么关系,只是下次我要再喝醉的时候,你别再打算接杯冰水泼醒我就好了。”
这句话他说得十分非常的郑重其事,老子被噎得内牛满面好吧鸭子,我发誓如果你以后再喝醉了,老子绝不接冰水那边泼你了(泪,这话是打算接开水那边么= =)
(第二升狗血:孤男寡女相处)
到了星光那边的包房,只有两个人唱K还是比较奇怪的。服务生以怪异的眼神打量了我们一番,飞速地帮我们调了麦,上了点酒和零食,便销声匿迹了。
孤男寡女,难免从没话找话扯到无话可说,更何况我和这只实在是相交甚浅,顶多也就只能算个五层熟。
鸭子许是也觉得不自在,径直去鼓捣那点歌机,问我唱什么歌,我扯了一小支啤酒靠在沙发上,冲他挥了挥手,示意老子歇会先。
二人大眼瞪小眼,相安无事,也相对无言。
(第三升狗血:唱个歌萌住丫的!)
过了半支啤酒的时间,丫开始唱歌。是那首传奇,也许是他的声音太过干净清澈,又或者是那首歌的作曲者确实鬼斧神工,我转过头去时他也半靠在沙发上,手里一样是一支啤酒,麦克风拿得微近,房间里的灯光明灭不定,颜色时暗时明,竟然将那个一直温雅微笑的家伙映出几分忧郁。
我终于明白为毛穷摇阿姨总喜欢让角儿们唱歌跳舞一演半集了,这实在是太他娘的容易让人瑕想非非了
歌的旋律很轻,他唱得也很轻,一点一点,似溪水一样流淌在山间,以至于让老子
ORZ,穷摇阿姨我对不起你,我他娘的竟然听到睡着了。
(第四升狗血:咱给盖个外套,感动丫的!)
当然听歌睡着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过来给老子盖外套,结果穷摇阿姨,电视上演的给盖了件外套(甚至还有人盖的是毯子!!!!)然后主角睡醒后看到非常感动的段子都是假的,他娘的为毛他刚把外套披老子身上老子就醒了呢?
(穷摇阿姨:我他娘的不踹死你真不解恨呐!!!!)
(第五升狗血:杀手锏:情歌对唱!)
好吧,我承认我实在是个非常、极度善良的人,估计如果让他知道是他盖个外套把老子吵醒的,他一定会非常内疚啦,所以我决定装睡。
后来呢,老圣他们就一路兴冲冲地进来了。
然后我抬头过去,就发现老圣瞄过老子身上的外套,啥?你问鸭子为毛不把我自己的外套给盖上呢?!
= =
你要给主角盖她自己的外套,醒来后她会知道是你盖的吗?!
老圣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我一望过去,他立刻就转移了视线:“今天晚上最后一个节目,放开嗓子吼吧!”
于是群猪开始去抢鸭子手里的麦。
其实真梵和西门吹狗唱歌都不错,但始终是没有鸭子那一首传奇给我的惊艳。
是的,惊艳。
当然所有的这一切,都在外星人接到麦的瞬间崩溃了,真梵、西门,我错了,我真的不该嫌弃你们
与这首好汉歌比起来,你们他娘的那简直就是天籁啊!!!!
老子和剩下的猪一起泪流满面。只有鸭子非常镇静地坐着,到一曲终了的时候,他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