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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请坐。”我礼貌地起身相迎,又倒了三杯酒,“李老板,你先拨110再喝酒,我没意见。其实,我准备拨两个电话,一个给业主,另一个就是给110。”
“慢来、慢来!哥子你高抬贵手。”林重庆想来抢我的手机,手到近处又不敢。
我望李胖子说:“我算了一下,你们每个月平均偷电超过五千块,一年六万,你们做了三年,将近二十万。这个数目,够你哥仨进去蹲个几年的了。李老板,我听说劳改场那旮旯减肥效果最好。”
三人半晌说不出话,老区像死鱼一样摊到椅子上,李胖子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流的汗已湿透上衣。最后还是林重庆哀声叹气地说:“哥子,我三个有眼不识泰山,你划个道儿来,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狗逼急了会跳墙,人逼急了会拼命。我看差不多了,拿出取下的保险说:“好吧,看在大家同是大陆人的份上。把这个保险换了,我的房间没锁,里面有个闸刀控制你们的偷电线路,刚才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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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奇怪人们对第一次那么在乎,尤其男人,娶不到“原装”女人是奇耻大辱,站在镜子前,好像头上有顶“邮电帽”。这个第一次当然不是指第一次吃螃蟹,是女人的贞操。我相信贞操这个词,不是为了女人的第一次而设计的。然而,用上这个词代表女人的第一次,更能突出它的神圣、它的不可侵犯,甚至不惜让女人以死捍卫。当然了,也有某些女人为体面地交出贞操而结婚,目的是得到彻底的解放。有趣的是,作为男人的第一次,绝对与贞操无关,看重的角度大大不同,似乎将第一次献给老婆以外的女人,更值得标榜。所谓只有处女无价,没有没处男值钱。较真地讲,不关大男子主义的事,错在上帝。女人再怎么说也有块阵地可坚守,而男人真正的第一次非常凄惨,往往交付给朦胧的春梦。以至于,仿效女人,需要一个对象来结束虚假的第一次。
说起来,我记不清第一次的对象是什么模样了?那一晚,头一回喝醉酒,表面豪爽,清醒后只记得四只乳房,一张脸都没有印象。我从不刻意去牢记第一次,偶尔念到,因为那是我表演生涯的处女作,被迫附带回味。
“喂,山哥,等一下!”
我刚下晚自修经过学校大门,自行车车没停,右脚像狗撒尿一样向大门的守卫做了一次下车的动作,脚尖点地,重新坐上座包。玉米子从街边闪出,拦住我的去路,
“是你!有什么事?”我刹死自行车,一脚撑地。
我们工厂子弟讲普通话,与怀城本地子弟是有区别的。除了比我小的厂子弟,直呼我为山哥的,不是我亲近的同学,就是有求于我的人。玉米子算不上我可以撒尿泡饭的死党,这小子跟我同桌过一学期,应该属于后者。我的脾性是,只要不为难,很少拒绝助人,这也是我没机会打架的缘故。
“我记得你有一间房,去你那滚一晚,行吗?”玉米子边说边点上一支烟,想给我一支的,有老师经过,又收了回去。
“行,走吧!”我半年多没看见玉米子了,这小子高二第二学期被开除学籍。他在我们学校是个传奇人物,传奇的内容是,跟过不少女人上床。在我们那个年纪,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他被开除的原因,是和他上床的一位老师的女儿肚子大了。犯这样的错误令不少同学羡慕和佩服,我却不以为然,我见过那位老师的女儿,长得实在难看,我认为犯这种错误的人是个笨蛋。
那时,我家还没搬到怀城市里,我们厂在市里有不少空闲的房产,老娘托关系搞到一间小阁楼,我的哥哥姐姐都是从这间阁楼考上大学的,最后轮到我一个人使用,偶尔有同学留宿是常有的事。我安排玉米子睡二哥留下的床,小阁楼是个直套,由里外两间构成,这小子来回认真巡视,不像是来投宿,像来购房。
“山哥,搞点宵夜回来怎么样?”玉米子递给我一支烟,笑容诡秘。
第二天星期六,我同意了,为难的是,口袋的钱不多,搞不出什么像样的宵夜。
“你等着,我去买。”玉米子将一包“红塔山”扔到书桌上,吹口哨走了。
玉米子一直是学校最时髦的男生,有花不完的钱,后来知道他老爹是某个银行的行长,也就不难理解了。
半小时后,玉米子带回来一摞快餐盒,十几串烤肉,还有四瓶啤酒两瓶白酒。
“哪吃得了那么多?”我望那几瓶酒,打开快餐盒,摆在放茶壶的小圆桌上,里面是两盒炒河粉,一盒炒鸡,一盒炒田螺。
玉米子没坐下,又拿出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