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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来,告诉星期五,我决心把那些畜生斩尽杀绝,问他肯不肯站在我一边。这时星期五已消除了他恐惧的心情,又因为我给他喝了点甘蔗酒,精神也大大振奋。听了我的话,他大为高兴,并一再向我表示,就是我叫他死,他也情愿。
我当时真是义愤填膺。我先把早已装好弹药的武器分作两份。交给星期五一支手枪,叫他插在腰带上,又交给他三支长枪,让他背在肩上。我自己也拿了一支手枪和三支长枪。
我们就这样全副武装出发了。我又取了一小瓶甘蔗酒放在衣袋里,并把一大袋火药和子弹交给星期五拿着。我告诉星期五要听我指挥,命令他紧跟在我身后,没有我的命令,不得乱动,不得随便开枪,不得任意行动,也不许说话。就这样,我向右绕了一个圈子,差不多有一英里,以便越过小河,钻到树林里去。我要在他们发现我之前,就进入射击他们的距离,因为根据我用望远镜观察,这一点是很容易做到的。
在前进过程中,我过去的一些想法又回到了我的心头,我的决心动摇了。这倒不是我怕他们人多,因为他们都是赤身露体,没有武器,我对他们可以占绝对优势,这是毫无疑问的,哪怕我一个人也不成问题。可是,我想到的是,我究竟有什么使命,什么理由,什么必要去杀人流血,要去袭击这些人呢?他们既没有伤害过我,也无意要伤害我。对我而言,他们是无辜的。至于他们那种野蛮的风俗,也只是他们自己的不幸,只能证明上帝有意让他们和他们那一带民族停留于愚昧和野蛮的状态。上帝并没有召唤我,要我去判决他们的行为,更没有要我去执行上帝的律法。任何时候,只要上帝认为适当,他满可以亲自执法,对他们全民族所犯的罪行,进行全民性的惩罚。即使那样,也与我无关。当然,对星期五来说,他倒是名正言顺的,因为他和这群人是公开的敌人,和他们处于交战状态。他要去攻击他们,那倒是合法的。但对我来说,情况就不同了。我一边往前走,一边被这些想法纠缠着。最后,我决定先站在他们附近,观察一下他们野蛮的宴会,然后根据上帝的指示,见机行事。我决定,若非获得上帝感召,决不去干涉他们。
这样决定之后,我就进入了树林。星期五紧随我身后,小心翼翼、悄然无声地往前走。我们一直走到树林的边缘,那儿离他们最近,中间只隔着一些树木,是树林边沿的一角。到了那里后,我就悄悄招呼星期五,指着林角上最靠外的一棵大树,要他隐蔽在那树后去观察一下,如果能看清楚他们的行动,就回来告诉我。他去了不大工夫,就回来对我说,从那儿他看得很清楚,他们正围着火堆吃一个俘虏的肉,另外还有一个俘虏,正躺在离他们不远的沙地上,手脚都捆绑着。
照他看来,他们接着就要杀他了。我听了他的话,不禁怒火中烧。他又告诉我,那躺着的俘虏不是他们部落的人,而是他曾经对我说过的坐小船到他们部落里去的那种有胡子的人。
我听说是有胡子的白人,不禁大为惊讶。我走进那棵大树背后用望远镜一看,果然看见一个白人躺在海滩上,手脚被菖蒲草一类的东西捆绑着。同时,我还看出,他是个欧洲人,身上穿着衣服。这时,我看到在我前面还有一棵树,树前头有一小丛灌木,比我所在的地方离他们要近五十码。我只要绕一个小圈子,就可以走到那边,而且不会被他们发觉。只要一到那边,我和他们的距离就不到一半的射程了。这时,我已怒不可遏了,但还是强压心头的怒火,往回走了二十多步,来到一片矮树丛后面。靠着这片矮树丛的掩护,我一直走到那棵大树背后。那里有一片小小的高地,离那些野人大约有八十码远。我走上高地,把他们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事情已发展到万分紧急的关头了,因为我看到有十九个野人挤在一起坐在地上,他们派出另外两个野人去宰杀那可怜的基督徒。看来,他们是要肢解他,一条胳膊一条腿地拿到火上去烤。我看到那两个野人这时已弯下腰,解着那白人脚上绑的东西。我转头对星期五说:〃听我的命令行动。〃星期五说他一定照办。我就说:〃好吧,星期五,你看我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要误事。〃于是,我把一支短枪和一支乌枪放在地下,星期五也跟着把他的一支鸟枪和一支短枪放在地下。我用剩下的一支短枪向那些野人瞄准,并叫星期五也用枪向他们瞄准。然后,我问星期五是否准备好了,他说:〃好了。〃我就说:〃开火!〃同时我自己也开了枪。
星期五的枪法比我强多了。射去的结果,他那边打死了两个,伤了三个。我这边只打死了一个,伤了两个。不必说,那群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