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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全身的肉,还不如这池水有营养,和有价值的多。
可是狼是一种很记仇的野兽。在山上,害它们受伤的人里面,就有他们。虽然他们没有动手,但是谁让他们也在那。
如果仅仅是这点仇,看在被人类养大的份上,它们也不会这么煞费心机,故意离开水池,引他们出来,要知道当它们发现这个水池后,除了捕猎,其它时间,可是寸步不离的。
这两个人最不该做的,就是接受了向大牙子送来的狼皮毛。要知道狼的嗅觉如此灵敏,又怎么可能嗅不出他们身上有它们死去同胞的气味。
同胞的气味,才是狼群下死手的主因。
结局?那太血腥了。狼群经过了基因修复,而他们显然没有。普通狼群他们都没有办法对付,更不必说这些体力更好的狼群了。这样的情况下,还要说什么结局吗?非得要说,也只有“人为财死”,这一个说法。
第二天一早,向大牙子来报道。显然他把这两个投资商当成了他发达的契机,经济决定政治,他还抱着升官的打算。
来了才发现,这两个投资商不见了。本来如果都不见了,会让人以为他们逃跑了,被狼吓跑了。可他们偏偏留下了随身的东西。
向大牙子立即命令全村老少去找这能让他发达的外商。向阳和向二叔却都不同意,并且说出山上有狼的事实,村人上山太危险。对动员村人搜山,他们是坚决反动。
向大牙子这才想起山上有狼的事实,不由一阵后怕,也打消了自己亲自上山去找的念头,问向阳怎么办,向他讨办法。
村人搜山危险,是因为村人没有武器。既然这样,当然要找有武器的人来。向阳建议去报警,警察有枪,当然对付得了狼,不用怕狼。就这样向大牙子带上向阳和向二叔,去报了警。
乡里派出所一听两名外商在山里失了踪,立即便出了警,警枪、警犬全都带齐了。
一看他们带得这么齐,所有人都忘了要提醒他们一句,山上有狼。
警车到了山路,就开不进去了,全部换乘向二叔的马车。
进了村,问了村人,他们还没回来,便直扑二人住的房间,找出他们的随身物品,让警犬去闻,然后由警犬带着,一群人向山里走去。
警犬带的道竟然全是狼道,一看是这种道,向阳和向二叔都有了不妙的感觉。警察来了,他们全都没有带武器。现在一看,有可能和狼遇上,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便故意走慢两步,好钻进警察堆里,由人民公仆保护自己。
第二十三章、捕兽专家
在接近水池时,警犬呜呜哀鸣着后退,怎么都不愿意再前进,它在害怕。警犬不前进,只有人前进。
向二叔是猎人,狗会害怕,这说明前面有野兽,狗对付不了,这才会这么害怕。
知道山上有狼群,他可不想赤手空拳之下,面对狼群,所以他拦下了警察们。他带头上了上风口,并找了个山坡趴着去看。
警犬害怕不前,警察也心里犯嘀咕,看他这么小心谨慎,一个个,也都有样学样,全趴了过去。
趴在山坡上,居高临下一看,就像他们想的那样。一群狼正围在一起,撕咬着,吃着他们的人肉大餐。
“你们怎么没说你们这里有狼?”局长的脸瞬间惨白,这是和平年代的乡下,他哪儿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没有当场吐了,就已经是毅力过人了。
“我们怎么没说,我们前天去办猎人证,为的便是打狼。你们却不给办!”向二叔突然发威,抓到机会数落了他们一番。
许多人都说中国人喜欢内斗,其实这话不对,是人类喜欢内斗。
人类是有智慧的生物,有智慧,便懂得趋吉避凶。什么是吉,什么是凶?在做这件事前,无法判断,那么怎么判断呢?
了解,把对方了解透了。这样才敢放手去做,对于未知则不敢。显然再没有比自己人更了解自己人的了,当然敢斗。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警察们手里有枪,虽然他们也都知道枪能打死狼,但是就是没人敢上。最后更是退回了村子。
向阳不由庆幸,警察为了怕人的气味太多太杂,影响了警犬的嗅觉,没让她们跟着。不然,一旦让她们见了这副惨像。不说她们惊呼之下,会不会惊动狼群。光是昏倒几个,就会增加他们下山的难度。
回到村子,看到的人都知道出了人命案子。人命案子,他们不是没经历过,可那是什么案子。车子撞死人了,下毒了之类的。全是人犯的案子,可这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