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4/4 页)
子。科尔曼?斯塔克豪斯?他们的出手数和得分都较前一季有提高。76人的角色球员——威瑟斯彭领衔的其他帮手们——的确出手偏少,可是,在球传输过程中,占取他们出手比例的并不只是艾弗森。科尔曼早在网队时期就被认为持球过多,斯塔克豪斯也同样有不爱传球的毛病。
事实是,76人的三大王牌——艾弗森、斯塔克豪斯、科尔曼——都是需要球权来攻击的选手。球权遭到他们三人垄断,角色球员不剩下什么。可是,在1997年4月,角色球员拿不到球的责任被媒体全数放在了艾弗森身上。而斯塔克豪斯此时出来扮受害人,多少有些得了便宜卖乖。
“华盛顿大比分赢了我们,教练到最后20秒还把阿伦放在场上。记录太无聊了!我也需要投篮机会!”
从春天开始燃起的艾弗森VS马布里战火,因为这连绵不断的40分,因为斯塔克豪斯的表白,重新炽烈起来。
14。 争议,年度新秀
1996年选秀大会之前,马布里和艾弗森分别代表了两种倾向——组织者,得分手。他们早早确立了彼此在媒体中的形象。
斯蒂芬·马布里,纽约的街球大师,在纽约街头灯光场混过的老油条们都点头承认,这家伙是天生的一对一选手。他没有标志性的切入动作,因为他也是一个切入动作博物馆。他有通灵的球性,以及看穿对手的读心术。所以,他总能够先对手一步移动到自己想去的所在。
可是,他远远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控球后卫。
他的优异在于他的一对一摆脱、突破分球、个人攻击力,以及外围的大范围游动、将球运行起来。但在把握进攻节奏、阵地战指挥、送出高质量传球这些方面,他的传球意识、大局观都不能算老辣。甚至在个人形象上,他也顶着一个玉米地垄沟头的发型。他的街球背景还深过阿伦·艾弗森。
可是在1997年春天,媒体先给他戴上了“团队组织者”的帽子,然后推上擂台,用来和阿伦·艾弗森对垒。
多年之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