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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干净了游泳池。不得不再次提起,这间很豪华的别墅,
在核爆前我存十辈子的钱也买不起——哪怕在核爆后的现在,供水系统仍源源不绝提供着纯净的地下水。
当然这种纯净是指不受污染。
第十一章 我的女奴
游泳池放满了水,我看着春香站在泳池边上,快速地脱下衬衣和沙滩裤。她贴身穿着三点式的泳衣,必是如同她脱下的衣物一样,从这别墅里搜刮出来的。
我望着她跳入池中,溅起高高的水花。她在水中舒展那雪白的躯体,开怀地畅游,游到我这边,一把抱住我晃荡的腿骨,扯着我的腿怂恿我下水。但我拂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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