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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一个前奏。
张建民调研期间,安在涛还提出了自己的一个构思:在井下投资修建井下避难所。
所谓避难所,顾名思义,就是当有危险或不可避免的灾害,假如灾难来临(比如地震或火灾等),人们用一个科学、透明的灾害处理方式和城市危机管理所修建的一个应急避难所。而具体到矿山井下,当矿山井下发生灾害时,避险人员可以躲进事先建设好的避难所。避难所配备防透水、防毒气设备和充足的食物、干净水源,定期更换。
避难所建立在矿井下各危险工作区域的密闭空间,依托矿井巷道构筑而成,具备很好的防护性能,能够抵御一定的外力冲击;硐室内提供生存必需的氧气、水、食物、急救药品、废气处理等设施。当灾变发生时,遇险人员可迅速躲进避难所等待外部救援,是降低遇险人员伤亡率的最有效途径。对于挽救井下幸存人员的生命具有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国外在避难所和救生舱的技术研究、产业化推广方面已经有多年的积累,相关的产品也比较成熟。但在当前的国内,这还属于一个新生事物。
“张秘书长,井下避难所其实在技术上并无什么太大的难度,主要是资金上的投入。国外有现成的经验和技术可以引入借鉴……以应急避险需要、安全、实用、救生为基本原则,也不需要搞得太复杂。据我的了解,有些地方的大矿山已经修建了类似的避难场所,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张秘书长,我们一些国有大矿,比如南河矿业的一些煤矿,有些也建了简陋的避难矿洞,矿井下每隔二三十米的距离有一个小型的逃生洞,在不放任何设备的情况下,能藏10个人左右。但目前的状况是,其中没有救生设备,更没有食品或饮水,平时都用于放钢钎一类的杂物……”
安在涛轻轻道,“我认为,在一些国有大矿,只要稍加投入进行扩建就完全可以实现避难所的目标。我们可以先在一些国有大矿进行摸索实践,等到条件成熟以后,再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推广到全国所有矿山。”
“建设一套井下应急避险系统,其实每吨煤只需分摊成本3…5元,并不会给企业增加太大负担……而相对于矿难带来的巨大社会成本和经济损失,这些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安在涛叹了口气,“张秘书长,遏制矿难,根本在于实质性地强化安全管理和改革创新整个国家的煤炭生产经营管理体制,但这些……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我觉得,在现有的制度背景下,我们只有在加强避难应急救援的领域多做做文章,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我得到的消息是,东山龙安科技率先在国内研制、开发出一套实用、安全的固定式避难所系统。目前这一系统防透水型固定式避难所项目,已通过东山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验收……”
“在涛同志,你的建议很好,也很切合实际。我个人的意见是,你跟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南河矿业集团的负责人沟通一下,先在南河矿业公司的矿区搞一个试点……完了,再向国务院汇报结果。下个月初,国务院要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你也要赶回去参会,到时候你可以在会上谈一谈……”
“好的,张秘书长,有领导的支持,我可以放手试一试了。”安在涛笑了笑,“孟家湾矿难救援虽然结束,但相关的反思却要长期进行……我在南河矿业多留几天,督促他们搞一搞井下避难所的试点。”
……
……
安在涛留在南河矿业集团抓井下避难所的试点。张建民返回燕京后的第三天,南河省作出决定,对南河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金发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照程序免去其董事长职务;包括省安监局、南州市安监局、南河矿业集团安监部门干部在内的三极安监系统官员17人被行政免职;南州市、其和县的党委行政系统的31名间接事故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南州市分管安全的副市长马明宇调离现任工作岗位;先期已经被刑事拘留的孟家湾煤矿矿长孙家正等负有直接责任的1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南河省最近召开的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上,南河省省长马涛严肃强调;今后各县(市、区)凡是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事故的,书记、县长一律撤职,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此外,国务院于2007年9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对在孟家湾矿难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南河省副省长冯奇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南河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至此,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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